《刑事诉讼法》修正案以及与之配套的《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关于实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规定》将全面实施,为了提高青年律师的刑事辩护技能和办理刑事辩护案件的质量,塑造青年律师良好的刑事辩护社会形象,增强青年律师刑事辩护的竞争力,市律协业务发展和职业培训委员会、律师权益保障委员会、青年律师工作委员会、刑事法律业务委员会与北京市尚权(深圳)律师事务所联合举办首期 “青年律师刑事辩护训练营”(以下简称“训练营”)。现将训练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训练营条件
由市律协刑事法律业务委员会按照以下条件确定青年律师40名:
(一)热爱刑事辩护事业、有志从事刑事辩护工作;
(二)有扎实的刑事法律理论功底;
(三)书面和口头表达能力优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