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辩标准化培训(第六讲)预告】
1. 侦查机关哪些案件不呈报检察院逮捕?
2. 捕前辩护人如何发表辩护意见?
3.捕前辩护人意见总不被侦查部门采纳怎么办?
4.捕前辩护人哪些证据大胆取?哪些证据不能踫?
敬请期待:由甘思明律师在“牛律师学院刑辩大讲堂微信群”主讲的《牛律师刑辨标准化系列公益培训讲座(第六讲)---《不予呈报逮捕辩护意见》
【时间】2015年11月7日 20:00-21:30
【地点】牛律师学院刑辩大讲堂微信群
【主讲人】甘思明律师,江苏省首家合伙制刑事专业律所——江苏天根律师事务所主任,牛律师刑辩江苏团队秘书长,江苏省律师协会刑事业务委员会委员,专门从事刑事辩护业务。
甘思明律师曾被徐州市人大常委会评为“千名代表听百案”活动先进个人,即“十佳出庭律师”及获得徐州市“五佳青年律师”提名奖。撰写的《从个案谈律师的审前辩护》一文和《对律师培训师培训(LTT)的思考》分别刊登在《中国律师》杂志2014年第3期实务篇中和2014年第8期管理篇中。
【点评嘉宾】刘晓丽律师,曾担任公诉人十二年,现专职从事刑事辩护,担任山东舜翔(枣庄)律师事务所主任,枣庄市律师协会刑委会主任。
【主持人】祝恒律师,中国人民大学在读硕士,江苏天根律师事务所合伙人。2011年正式执业至今,专门从事刑事辩护业务,擅长办理暴力犯罪、经济犯罪、网络犯罪等案件。获得注册企业风险管理师资格,现任江苏天根律师事务所刑事风险管理防范中心负责人。
牛律师刑辨标准化系列公益培训志愿者总部
2015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