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0月20日下午,程先华律师受朋友之托,专程抽出时间为上诉人威某提供专项会见法律服务,会见时间持续一下午,会见服务内容上诉人及其家属非常满意。
一审判决书显示:威某,香港人,一审被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贩卖毒品罪(K粉300余公斤)判处有期徒刑10年,后其不满一审判决结果及原有律师的辩护及其结果,遂上诉至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现案件一审程序已终结,二审程序正式启动。
会见前夕,程先华律师仔细研读该案判决书,了解有关证据、事实、法律、程序等情况,并拟定了专项会见法律服务题纲标明需解决问题序列,提出了详细的待上诉人确认的有关一审认定事实、适用法律、程序适用等的违法问题,并考虑有关二审辩护意见题纲的要点和核心等,为本次会见做好充足准备。
会见持续一下午。
经详细会见,律师依据牛律师机构暨广东际唐律师事务所《毒品犯罪上诉案件·专项会见法律服务内容工作指引》,依法为上诉人辅导法律规定,包含二审程序与一审程序的不同、上诉理由及其增加、辩护与最后陈述、二审结果与可能性等;告知有关律师通过分析一审判决书产生的疑问与想法;告知律师二审期间该如何辩护与具体辩护的组织实施,包含程序辩护与实体辩护(本案侧重应用证据辩护理论与实务);告知律师二审收费方式及辩护工作内容;等。
通过本次会见,上诉人对个人上诉案件充满信心,对于律师法律服务充分了解与信任,并非常感谢律师的专业指导和职业辩护。
据后续案件管理团队助理跟案进展得知:其家属已决意委托程先华律师带头代理本案二审程序为威某依法辩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