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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制刑辩百科
管制:我国刑法规定的一种量刑种类。牛律师刑事辩护团队律师知道,管制是对罪犯不予关押,但限制其一定自由,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判处管制的罪犯仍然留在原工作单位或居住地工作或劳动,在劳动中应当同工同酬。而且管制的期限为3个月以上2年以下,数罪并罚时不得超过3年。是非常轻微的一种处罚。本团队律师在办理涉嫌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和妨害婚姻家庭罪的案件中,如果控方有充分的证据证明被告人有罪,也常常能够争取法庭判处其为管制。这样当事人虽然被判处有罪,但是仍留在原工作单位或居住地,也不离开自己的家庭,不中断与社会的正常交往。只是其自由受到一定限制,主要表现在限制罪犯的政治自由、担任领导职务、外出经商、迁居等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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牛律师刑事辩护团队律师谈管制的特征
2015/1/13 9:14:25   来源:刑辩力机构商事犯罪辩护律师网   浏览次数:779次   
关键词:管制  管制具有什么特征  牛律师刑事辩护团队  4006066148  

 

 

管制是指对犯罪分子不实行关押,依法实行社区矫正,限制其一定自由的刑罚方法。

 

管制具有以下特征:

 

1.对犯罪分子不予关押,不剥夺其人身自由。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在服刑期间,不羁押在监狱看守所执行场所中,仍留在原工作单位或居住地,也不离开自己的家庭,不中断与社会的正常交往。对罪犯不予关押,是管制刑与其他刑罚方法的重要区别。

 

2.被判处管制刑的罪犯须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其自由受到一定限制。限制罪犯自由主要表现在限制罪犯的政治自由、担任领导职务、外出经商、迁居等自由。

 

3.被判管制的罪犯可以自谋生计,在劳动中与普通公民同工同酬。

 

根据《刑法修正案(八)》第二条规定: 在刑法第三十八条中增加一款作为第二款:“判处管制,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

 

原第二款作为第三款,修改为:“对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依法实行社区矫正。”

 

也就是说,管制由原先的公安机关执行,改由地方社区矫正机构进行,即县级司法行政部门执行

 

牛律师刑事辩护团队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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