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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刑刑辩百科
死刑:指行刑者基于法律所赋予的权力,结束一个犯人的生命。2011年5月24日,最高院发布2010年年度工作报告称,最高院在审理死刑复核案件时,不是必须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的,均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牛律师刑事辩护团队律师在办理面临死刑的案件中,一般从以下几方面寻找被告人可以不立刻处死的情节:1.是否存在“疑罪”的情况;2.被告人是否有自首或立功情节;3.被告人是否存在精神问题;4.是否是共同犯罪中的从犯或不起主要作用的;5.行为人的危险性;6.受害人及其他人在整个犯罪过程中所起的作用。如果事情的起因是由于被害人引起的,那么也应当适当考虑死缓;7.是否可能是“活证据”。比如行为人是一个特大犯罪集团的知情人,如把他判为死刑立即执行,可能使这个特大的犯罪集团的线索就此中断,因此可适当考虑死缓,不失为上策。只要存在上述的一种或多种情形,都可以辫成枪下留人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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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修正九案草案拟对集资诈骗罪等9个罪的刑罚规定作出调整,取消死刑
2015/1/27 9:21:17   来源:刑辩力机构商事犯罪辩护律师网   浏览次数:592次   
关键词:死刑  刑法修正案九  牛律师刑事辩护团队  4006066148  

 

 

全国人大常委会27日开始审议刑法修正案(九)草案。此次刑法修改的重点之一是逐步减少适用死刑罪名,草案拟对集资诈骗罪9个罪的刑罚规定作出调整,取消死刑

 

1997年全面修订刑法后,中国先后通过一个决定和八个修正案,对刑法作出修改、补充。此次刑法修改拟取消的9死刑罪名分别是:走私武器、弹药罪走私核材料罪走私假币罪伪造货币罪、集资诈骗罪组织卖淫罪强迫卖淫罪、阻碍执行军事职务罪、战时造谣惑众罪

 

201151日施行的刑法修正案(八)取消走私文物罪走私贵重金属罪盗窃罪13个经济性非暴力犯罪死刑,这使中国的死刑罪名减至55个。下一步,如若刑法修正案(九)获得通过,中国的死刑罪名将降至46个。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李适时说,刑法修正案(八)出台以来,中国社会治安形势总体稳定可控,一些严重犯罪稳中有降。实践表明,取消13个罪名的死刑,没有对社会治安形势形成负面影响。这次准备取消死刑9个罪名,在实践中较少适用死刑,取消后最高还可以判处无期徒刑。对相关犯罪在取消死刑后通过加强执法,该严厉惩处的依法严厉惩处,可以做到整体惩处力度不减,以确保社会治安整体形势稳定。

 

李适时表示,上述犯罪取消死刑后,如出现情节特别恶劣,符合数罪并罚或者其他有关犯罪规定的,还可以依法判处更重的刑罚。

 

刑法修正案(九)草案还进一步提高对死缓罪犯执行死刑的门槛。现行刑法第五十条规定,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故意犯罪,查证属实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执行死刑

 

刑法修正案(九)草案对上述规定修改为:对于死缓期间故意犯罪,情节恶劣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后执行死刑;对于故意犯罪未执行死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期间重新计算,并报最高人民法院备案。

我国适用死刑46个罪名

 

危害国家安全罪(7个):1.背叛国家罪2.分裂国家罪3.武装叛乱、暴乱罪4.投敌叛变罪5.间谍罪6.为境外的机构、组织、人员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或者情报罪7.资敌罪

 

危害公共安全罪(14个):8.放火罪9.决水罪10爆炸罪11.投毒罪12.投放危险物质罪13.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14.破坏电力设备罪15.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16.劫持航空器罪17.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罪18.非法买卖、运输核材料罪19.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储存危险物质罪20.盗窃、抢夺枪支、弹药、爆炸物等危险物质罪21.抢劫枪支、弹药、爆炸物等危险物质罪

 

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

 

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2个):22.生产、销售假药罪23.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

 

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5个):24.故意杀人罪25.故意伤害罪26.强奸罪27.绑架罪28.拐卖妇女、儿童罪

 

侵犯财产罪(1个):29.抢劫罪

 

妨害司法罪(2个):30.暴动越狱罪31.聚众持械劫狱罪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1个):32.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

 

危害国防利益罪(2个):33.破坏武器装备、军事设施、军事通信罪34.提供不合格的武器装备、军事设施罪

 

贪污贿赂罪(2个):35.贪污罪36.受贿罪

 

军人违反职责罪(10个):37.战时违抗命令罪38.隐瞒、谎报军情罪39.拒传、假传军令罪40.投降罪41.战时临阵脱逃罪42.驾驶航空器、舰船叛逃罪43、为境外的机构、组织、人员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军事秘密罪44、盗窃、抢夺武器装备或者军用物资罪45、非法出卖、转让军队武器装备罪46、战时在军事行动地区,残害无辜居民或者掠夺无辜居民财物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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