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念
连续犯是指行为人基于同一的或者概括的犯罪故意,连续实施数个独立的犯罪行为,触犯同一罪名的情况。有些时候符合上述条件但不按连续犯来处理而是采用数罪并罚,如故意伤害。对于连续犯,刑法草案第22稿第73条规定:“连续几个行为犯一个罪名的,按照一个罪论处;但是可以从重处罚。”后来该条规定被删除,其理由为:“何谓‘连续行为’,认识上不太一致,法律上规定了,容易引起争论,不如由学理上去解释,更灵活些。”现行刑法中未明确规定连续犯。但第89条第1款规定:“追诉期限从犯罪之日起计算;犯罪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犯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因此,连续犯的认定关系到时效和法律适用问题。在跨越刑法施行日期的犯罪行为,需要注意刑法的选择使用问题。
区别
继续犯亦称持续犯,是指犯罪行为与该行为引起的不法状态在一定的时间内处于继续状态的犯罪。特点如下:
(1)必须是犯罪行为与不法状态同时继续。
(2)犯罪行为在一定的时间内不间断。
(3)行为侵犯了同一具体的社会关系。
(4)出于一个罪过。
连续犯是指基于同一的或概括的犯意,连续实施数个相对独立的犯罪行为,触犯同一个罪名的犯罪形态。特点如下:
(1)行为人主观上基于同一的或者概括的犯罪故意。
(2)客观上实施了性质相同的数个行为。
(3)时间上数行为具有连续性。
(4)法律上数行为触犯了同一个罪名。
(2)继续犯的行为虽然持续一定的时间,但不间断;而连续犯的数个行为之间持续一定的时间,但数行为之间是有间断性的。
原标题:连续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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