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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私犯罪刑辩百科
牛律师刑事辩护团队告诉您,走私犯罪是我国司法实践中极为突出的一类犯罪,是指违反海关法和国家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非法运输、携带、邮寄国家禁止出境的物品、限制出境或者依法应当缴纳关税和其他进口环节代征税的货物、物品进出境,以期逃避海关监管,数额巨大,情节严重的犯罪行为。牛律师刑事辩护团队在十多年的集体实战中对走私犯罪类型的案件集聚了深厚的辩护功底,以“案件流程化管理与专家顾问团相结合”的高效、权威运作模式实行每案每阶段由该领域最擅长的专业律师承办,优势组合,精耕细作,旨在为委托人竭诚提供专业法律服务,为身陷囹圄或因犯罪即将追究刑事责任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亲友为其提供无罪、罪轻、减轻处罚的刑事辩护。因为专业,所以牛律师刑事辩护团队一直走在刑辩的道路上,为您寻找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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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首起外籍男子走私毒品恰特草案案情始末
2015/3/13 19:19:41   来源:中国法院网   浏览次数:754次   
关键词:走私犯罪被抓怎么办  牛律师刑事辩护团队  4006066148  毒品  恰特草  

 

据新华社杭州724日电 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日前依法对一名埃塞俄比亚籍男子走私毒品恰特草案作出一审判决,判处其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万元。

 

记者从法院了解到,该案是今年11日恰特草被列为精神药品管制范围以来,全国首起走私毒品恰特草案,也是全国第一起宣判的走私毒品恰特草案件。

 

法院经审理查明,2014113日晚7时许,被告人易卜拉欣·阿卜杜西默德·阿布多什乘坐ET688次航班从埃塞俄比亚首都亚的斯亚贝巴飞抵杭州萧山国际机场,入境时选择无申报通道入关,未向海关申报任何物品。

 

经机场海关关员查验,从其随身携带的双肩包内查获用锡纸包裹的三捆疑似恰特草植株。经鉴定,该三捆植株为恰特草,净重0.63千克。

 

经查,被告人在本案发生前曾携带恰特草入境而被出入境管理部门没收,其明知我国禁止恰特草入境。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违反我国法律,逃避海关监管,携带毒品恰特草入境,其行为已构成走私毒品罪,遂作出上述判决。

 

原标题:全国首起走私毒品恰特草案一审宣判 一外籍被告人获刑七个月

作  者:韦慧 张遥

 

牛律师刑辩深圳团队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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