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诽*谤*罪(刑法第246条),是指故意捏造并散布虚构的事实,足以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
【发布部门】人民共和国主席
【发文字号】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83号
【发布日期】1997.03.14
【实施日期】1997.10.0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量刑标准
犯*诽*谤*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根据《刑法》第246条,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主要是指多次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捏造事实造成他人人格、名誉严重损害的;捏造事实*诽*谤*他人造成恶劣影响的,发帖人主观上必须是故意,即明知自己帖子里发布的内容是足以损害他人名誉的虚假事实,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损害他人名誉的危害结果,并且希望这种结果的发生。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2000.12.28)
四、为了保护个人、法人和其他组织的人身、财产等合法权利,对有下列行为之一,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一)利用互联网*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
六、利用互联网侵犯他人合法权益,构成民事侵权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出版物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1998.12.17 法释〔1998〕30号)
第六条在出版物中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依照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的规定,分别以*侮*辱*罪或者*诽*谤*罪定罪处罚。
根据刑法第246条的规定,行为人捏造事实*诽*谤*他人,尊节严重的,应当立案。
本罪是情节犯,行为人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行为,必须达到“情节严重”的程度,才构成本罪,予以立案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