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量刑标准刑辩百科
为防止法官裁量权过于宽泛最高人民法院颁布实施了《人民法院量刑指导意见(试行)》和量刑程序规范的《关于规范量刑程序若干问题的意见》。牛律师刑事辩护团队在办案过程中,发现绝大多数案件存在多种量刑情节并存的情形:既可能都是从宽情节,也可能都是从重情节,还可能是数个逆向量刑情节并存,而且数个逆向量刑情节既有法定的、又有酌定的。我们总结一套科学的量刑辩护方法:从量刑起点辩,即根据基本犯罪构成事实,在相应的法定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进行辩护;从确定法定基准刑期辩,即根据基本犯罪构成事实以外的犯罪数额、犯罪次数、犯罪后果等犯罪事实,在量刑起点的基准刑进行辩护;从确定宣告刑辩,即综合考虑全案情况,根据量刑情节调节基准刑,依法确定宣告刑进行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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诽谤罪量刑标准
2011/12/19 0:00:00   来源:刑辩力机构商事犯罪辩护律师网   浏览次数:3次   
关键词:

*诽*谤*罪、*诽*谤*罪量刑标准概念

*诽*谤*罪(刑法第246条),是指故意捏造并散布虚构的事实,足以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

*诽*谤*罪量刑标准

【发布部门】人民共和国主席
【发文字号】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83号
【发布日期】1997.03.14
【实施日期】1997.10.0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量刑标准

*诽*谤*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根据《刑法》第246条,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主要是指多次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捏造事实造成他人人格、名誉严重损害的;捏造事实*诽*谤*他人造成恶劣影响的,发帖人主观上必须是故意,即明知自己帖子里发布的内容是足以损害他人名誉的虚假事实,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损害他人名誉的危害结果,并且希望这种结果的发生。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2000.12.28)

四、为了保护个人、法人和其他组织的人身、财产等合法权利,对有下列行为之一,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一)利用互联网*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

六、利用互联网侵犯他人合法权益,构成民事侵权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出版物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1998.12.17 法释〔1998〕30号)

第六条在出版物中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依照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的规定,分别以*侮*辱*罪或者*诽*谤*罪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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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诽*谤*罪立案标准

根据刑法第246条的规定,行为人捏造事实*诽*谤*他人,尊节严重的,应当立案。

本罪是情节犯,行为人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行为,必须达到“情节严重”的程度,才构成本罪,予以立案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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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著名的刑法专家、教授和刑事辩护律师共同组建。以“专业与高效”打造最专业、最权威、最高效的刑事辩护律师团队。汇聚全国曾在公、检、法一线工作的知名刑事律师、刑案专家,因术有专攻且严谨执着而成就其独特品牌,并借助刑法学专家的外脑资源,为正在身陷囹圄或因犯罪即将追究刑事责任或正在遭受不白之冤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亲友为其提供无罪、罪轻、减轻处罚的法律服务。曾为办理多件国内影响较大的挂牌案件、领导批示的大案、要案,有着广泛的社会信誉。团队律师只对委托案件的事实和法律适用作出分析和判断,绝不作毫无边际的夸口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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