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量刑标准刑辩百科
为防止法官裁量权过于宽泛最高人民法院颁布实施了《人民法院量刑指导意见(试行)》和量刑程序规范的《关于规范量刑程序若干问题的意见》。牛律师刑事辩护团队在办案过程中,发现绝大多数案件存在多种量刑情节并存的情形:既可能都是从宽情节,也可能都是从重情节,还可能是数个逆向量刑情节并存,而且数个逆向量刑情节既有法定的、又有酌定的。我们总结一套科学的量刑辩护方法:从量刑起点辩,即根据基本犯罪构成事实,在相应的法定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进行辩护;从确定法定基准刑期辩,即根据基本犯罪构成事实以外的犯罪数额、犯罪次数、犯罪后果等犯罪事实,在量刑起点的基准刑进行辩护;从确定宣告刑辩,即综合考虑全案情况,根据量刑情节调节基准刑,依法确定宣告刑进行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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诈骗罪量刑标准
2011/12/19 0:00:00   来源:刑辩力机构商事犯罪辩护律师网   浏览次数:7次   
关键词:

*诈*骗*罪、*诈*骗*罪量刑标准概念

*诈*骗*罪(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66条)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诈*骗*罪量刑标准

【标题】人民共和国刑法
【发布部门】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发文字号】主席令[第83号]
【发布日期】1997.03.14
【实施日期】1997.10.0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法律

  犯*诈*骗*罪,数额较大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诈*骗*罪量刑标准就是指以*诈*骗*罪数额大小为主要因素,结合情节因素确定的标准,也是*诈*骗*罪罪刑法定原则的重要标志。对于*诈*骗*罪量刑标准的两个考量因素是:一是*诈*骗*的数额标准;二是*诈*骗*的情节因素。 *诈*骗*罪量刑标准的立法解释:最重要的法律依据是《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66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诈*骗*罪量刑标准司法解释:现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1996年12月16日,以下简称“1996年司法解释”)对*诈*骗*罪量刑标准进行了补充:个人*诈*骗*公私财物2千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个人*诈*骗*公私财物3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个人*诈*骗*公私财物20万元以上的,属于*诈*骗*“数额特别巨大”。*诈*骗*数额特别巨大是认定*诈*骗*犯罪“情节特别严重”的一个重要内容,但不是唯一情节。

  *诈*骗*罪量刑标准之加重处罚情形:

  *诈*骗*数额在10万元以上,又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也应认定为“情节特别严重”:

  (1)*诈*骗*集团的首要分子或者共同*诈*骗*犯罪中情节严重的主犯;

  (2)惯犯或者流窜作案危害严重的;

  (3)*诈*骗*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急需的生产资料,严重影响生产或者造成其他严重损失的;

  (4)*诈*骗*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救济、医疗款物,造成严重后果的;

  (5)挥霍*诈*骗*的财物,致使*诈*骗*的财物无法返还的;

  (6)使用*诈*骗*的财物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

  (7)曾因*诈*骗*受过刑事处罚的;

  (8)导致被害人死亡、精神失常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9)具有其他严重情节的。

  单位犯*诈*骗*罪量刑标准:

  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以单位名义实施*诈*骗*行为,*诈*骗*所得归单位所有,数额在5万至10万元以上的,应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数额在20万至30万元以上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共同犯罪的*诈*骗*罪量刑标准:

  对共同*诈*骗*犯罪,应当以行为人参与共同*诈*骗*的数额认定其犯罪数额,并结合行为人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作用和非法所得数额等情节依法处罚。

  *诈*骗*罪量刑标准(未遂):

  已经着手实行*诈*骗*行为,只是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获取财物的,是*诈*骗*未遂。*诈*骗*未遂,情节严重的,也应当定罪并依法处罚。

  刑法修正案(七)新增*诈*骗*罪量刑标准:

  组织未成年人进行*盗*窃*、*诈*骗*、抢夺、*敲*诈*勒*索*等违反治安管理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诈*骗*罪量刑标准之数额:

  对于多次进行*诈*骗*,并以后次*诈*骗*财物归还前次*诈*骗*财物,在计算*诈*骗*数额时,应当将案发前已经归还的数额扣除,按实际未归还的数额认定,量刑时可将多次行骗的数额作为从重情节予以考虑。

  行为人进行*诈*骗*犯罪活动,案发后扣押、冻结在案的财物及其孳息,如果权属明确的,应当发还给被害人;如果权属不明确的,可按被害人被骗款物占扣押、冻结在案的财物及其掌息总额的比例发还被害人;如果能够确定扣押、冻结在案的财物及其掌息不属于已查明的被害人所有,但又无法发还未查明被害人的,应当依法上缴国库。

  行为人将*诈*骗*财物已用于归还个人欠款、货款或者其他经济活动的,如果对方明知是*诈*骗*财物而收取,属恶意取得,应当一律予以追缴;如确属善意取得,则不再追缴。

  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关于申付强*诈*骗*案如何认定*诈*骗*数额问题的电话答复:即在具体认定*诈*骗*犯罪数额时,应把案发前已被追回的被骗款额扣除,按最后实际*诈*骗*所得数额计算。但在处罚时,对于这种情况应当做为从重情节予以考虑。

  *诈*骗*罪量刑标准缓刑适用限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适用缓刑:

  (一)未退赃或退赔的;

  (二)未主动接受财产刑处罚的;

  (三)有第一百三十一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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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诈*骗*罪立案标准

一般*诈*骗*罪

一般*诈*骗*罪与*盗*窃*罪相同,经济*诈*骗*罪如集资*诈*骗*、贷款*诈*骗*、票据*诈*骗*等见《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

*诈*骗*公私财物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一、根据《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条和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构成*诈*骗*罪。个人*诈*骗*公私财物2000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个人*诈*骗*公私财物3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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