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剥夺政治权利刑辩百科
剥夺政治权利:是指剥夺犯罪人参加国家管理和政治活动权利的刑罚方法。剥夺政治权利是一种资格刑,它以剥夺犯罪人的一定资格为内容。我国刑法中的剥夺政治权利,是以剥夺政治权利这种资格为内容的,具有明显的政治性。从刑法规定看,剥夺政治权利既可以附加适用,也可以独立适用。牛律师刑事辩护团队律师知道,剥夺政治权利就是剥夺以下四项权利:1.担任国家机关职务的权利;2.担任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领导职务的权利;3.选举权和被选举权;4.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本团队律师还知道,独立适用剥夺政治权利或判处管制、无期徒刑、死刑(包括死缓)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其刑期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并执行;判处有期徒刑、拘役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刑期从有期徒刑、拘役执行完毕之日或者从假释之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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剥夺政治权利刑期的计算
2012/3/20 14:13:41   来源:刑辩力机构商事犯罪辩护律师网   浏览次数:570次   
关键词:

根据刑法和其它有关法律的规定,剥夺政治权利刑期的计算有以下四种情况:
1.独立适用剥夺政治权利的,其刑期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并执行。
2.判处管制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与管制的期限相等,同时起算,同时执行。管制期满解除管制,政治权利也同时恢复。
3.判处有期徒刑、拘役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剥夺政治权利的刑期从有期徒刑、拘役执行完毕之日或者从假释之日起计算。但是,剥夺政治权利的效力当然施用于主刑执行期间。也就是说,主刑的执行期间虽然不计入剥夺政治权利的刑期,但犯罪分子不享有政治权利。如果被判有期徒刑、拘役未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犯罪分子在服主刑期间享有政治权利。准予其行使选举权,但其它政治权利的行使受到限制。
4.判处死刑(包括死缓)、无期徒刑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的,刑期从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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