隐瞒行程和发热病情,只是触犯刑法?还有每人上百万的巨额民事赔偿责任呢!
——广东际唐律师事务所 徐嘉艺律师
今天是新型冠状病毒被公布的第14天,新闻舆论的内容已从初期对疫情的科普转到了对隐瞒疫情发生地行程和发热病情人群的警情通报。打开手机,铺天盖地的都是“晋江毒王”、“深圳范某芳”等人被以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妨害传染病防治罪”立案侦查的新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 【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投放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第一百一十五条 【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投放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危害公共安全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第三百三十条 【妨害传染病防治罪】违反传染病防治法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引起甲类传染病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一)供水单位供应的饮用水不符合国家规定的卫生标准的;(二)拒绝按照卫生防疫机构提出的卫生要求,对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污水、污物、粪便进行消毒处理的;(三)准许或者纵容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和疑似传染病病人从事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禁止从事的易使该传染病扩散的工作的;(四)拒绝执行卫生防疫机构依照传染病防治法提出的预防、控制措施的。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甲类传染病的范围,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国务院有关规定确定。
即在经过侦查机关侦查后,发现“晋江毒王”或“深圳范某芳”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他们将会受到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最高可能为死刑。
但是,“晋江毒王”或“深圳范某芳”等人仅仅只应承担刑事责任吗?并!不!是!事情永远不会那么简单,他们还将面临无辜的被传染者提起的侵权之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三条 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第四条 侵权人因同一行为应当承担行政责任或者刑事责任的,不影响依法承担侵权责任。第六条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第十六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第十七条 因同一侵权行为造成多人死亡的,可以以相同数额确定死亡赔偿金。
人身损害赔偿的赔偿标准及计算方法
赔偿项目 |
计算方法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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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费 |
医疗费赔偿金额=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其他 |
其他指后续治疗、康复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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误工费 |
被侵权人有固定收入的 |
误工费赔偿金额=被侵权人工资(元/天)×误工时间(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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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侵权人无固定收入的,能证明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 |
误工费赔偿金额=被侵权人最近三年平均收入(元/天)×误工时间(天) |
在确定误工时间时,一般以医院建休为准。如果被侵权人因伤致残的,则误工时间可以定至定残日的前一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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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侵权人无固定收入的且不能证明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 |
误工费赔偿金额=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职工的平均工资(元/天)×误工时间(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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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理费 |
护理人员有收入的 |
护理费赔偿金额=护理人工资(元/天)×护理期限(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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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 |
护理费赔偿金额=护理标准(元/天)×护理期限(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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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费 |
交通费赔偿金额=就医、转院实际发生的交通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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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宿费 |
住宿费赔偿金额=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住宿标准×住宿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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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伙食补助费 |
住院伙食补助费=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住院天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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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养费 |
营养费=实际发生的必要营养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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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赔偿金 |
60周岁以下 |
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伤残系数×20年 |
伤残系数,伤情评定为一级伤残的,按全额赔偿,即100%;二至十级的,则以10%的比例依次递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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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周岁—75周岁之间 |
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伤残系数×[20-(实际年龄-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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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周岁以上 |
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伤残系数×5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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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辅助器具费 |
残疾辅助器具费=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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丧葬费 |
丧葬费赔偿额=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元/月)×6个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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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抚养人生活费 |
不满18周岁 |
被扶养人生活费=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农村人均年生活消费性支出)×(18-实际年龄) |
1、有其他扶养人时,赔偿义务人承担的被扶养人生活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扶养人数;2、被扶养人有数人时,赔偿义务承担的年赔偿总额≤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性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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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 |
18周岁—60周岁 |
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农村人均年生活消费性支出)×20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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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周岁—75周岁 |
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农村人均年生活消费性支出)×[20-(实际年龄-60)]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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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周岁以上 有其他扶养人 |
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农村人均年生活消费性支出)×5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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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亡赔偿金 |
60周岁以下 |
死亡赔偿金=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20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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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周岁—75周岁 |
死亡赔偿金=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20-(实际年龄-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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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周岁以上 |
死亡赔偿金=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5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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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损害抚慰金 |
法官自由裁量(《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精神损害抚慰金包括以下方式:(一)致人残疾的,为残疾赔偿金;(二)致人死亡的,为死亡赔偿金;(三)其他损害情形的精神抚慰金。” |
参考数据:
一、2019年深圳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62522元/年)
二、2019年深圳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43113元/年)
(数据来源:国家统计局深圳调查队网页
http://gdzd.stats.gov.cn/szdcd/sz_zxfb/202001/t20200123_175367.html)
以“深圳范某芳”为例,每传染一个人,该被传染者就是一名被侵权人。假设该名被侵权人离异,年龄为55岁,抚养两名80岁老人,有一名婚生成年子女,该被侵权人死亡后,其继承人可以向“深圳范某芳”提起侵权之诉,并要求赔偿至少(仅计算死亡赔偿金及被抚养人生活费:62522×20+43113×5×2=1681570元)
实际赔偿额必将超过170万元!!!这仅仅是一个死亡的被侵权人提起的赔偿数额!!!
于个人能力“晋江毒王”、“深圳范某芳”等人,你赔得起吗?
于道德范畴“晋江毒王”、“深圳范某芳”等人,你对得起那么多条鲜活的生命吗?
综上,这终归是一个普(kong)法(he)帖,还是需要奉劝一下意图隐瞒个人或他人疫情发生地行程或发热病情,想展示自己“英勇无畏”、“孝义永存”、“有情有义”的各位,除了想想自己难得的自由(可参考自己这几天在家中自我隔离一周就快得精神分裂症),以及自己辛苦赚取的人民币(网传治疗一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者的费用,起步人民币40万元。这“晋江毒王”一划拳就喷了一桌至少10个人)!你看看是否还值得去显摆你所谓的“个人主义”!
最后,敬告各位,发现他人有隐瞒个人、他人疫情发生地行程或发热病情的,请拿起你手中的手机,拨打深圳市政府热线“12345”,或通过“深圳政府在线”网页及手机APP“i深圳”进行申报求助!
祝愿全国人民都健康平安!大家都要听政府和钟南山院士的话——乖乖在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