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0月24日下午15点整,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区203法庭开庭审理了白某龙等人涉嫌非法经营罪一案,牛律师机构主任刘平凡律师和广东际唐律师事务所刘敏律师出庭为第一被告人白某龙辩护。
该宗非法经营罪案件涉案被告人多达十数人,案情复杂,涉案金额庞大,构成情节特别严重。曾被媒体报道称之为---广东社保卡购药套现涉第一案。
经过整整一下午的庭审,刘平凡、刘敏律师从共同犯罪、主从犯的地位、非法经营数额、违法所得数额、情节特别严重等方面进行辩护。特别是在适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药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关于“非法经营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二十五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的“情节特别严重”的问题,两辩护人从刑法之谦抑性角度对被告人作从轻辩护得到共鸣。
在该案中,刘平凡、刘敏律师投入巨大精力研究案情,多次会见被告人,认真审查卷宗证据,理顺全部证据及涉案人员关系,与办案机关沟通,出具辩护意见等,效果显著。牛律师机构工作人员也会继续跟进案件最新进展情况。
另据悉,本案另一被告人在侦查阶段时,牛律师机构程先华律师为其成功辩护!及时提出没有逮捕必要 ,无罪释放!
受人之托,忠人之事,小编将继续关注本案并适时分享本案辩护结果。
(责任编辑:余桂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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