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侨联法律顾问委员会介绍及其主要领导班子成员:程先华律师任职秘书长职务
深圳侨联组织成立较早。1950年11月成立第一个侨联机构“东宝归国华侨联谊会”,1952年3月更名为“宝安县归国华侨联谊会”,1956年更名为“宝安县归国华侨联合会”。深圳市建立后,原“宝安县归国华侨联合会”更名为“深圳市归国华侨联合会”。1988年9月,深圳市第一次归侨侨眷代表大会召开,深圳市侨联正式成立。1995年10月,深圳市侨联与深圳市侨办机构合署。 2004午4月至2009年8月,市侨办、市侨联、市外事办机构合署。2009年8月至今,市侨联独立开展工作,有关行政后勤事务由市委统战部提供保障。 2010年4月27日 ,深圳市第五次归侨侨眷代表大会召开,选举产生了新一届领导班子。侨联新的领导班子如下,专职主席:孔爱玲;兼职副主席:文焕、林东亮、王海、马勇智、廖志仁、马鸿铭、区绮文、莫静璇、黄丽娜;秘书长:古云忠。
市侨联主要工作职责:根据《中国侨联章程》积极主动、独立自主开展工作,履行参政议政、维护侨益、海外联谊、做好群众工作四大职能开展工作。主要负责指导基层侨联组织建设;负责联系侨联港澳委员和顾问;负责会员单位和下属社团的管理和服务工作;参与推荐、联系归侨侨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指导协调归侨侨眷福利基金会、市侨联法律顾问委员会、深圳市侨界文化艺术交流协会、深圳市华侨资本管理委员会、深圳市侨联体育委员会、深圳市侨媛会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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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侨联/ 2011年5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