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诈*骗*罪(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66条)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一般*诈*骗*罪
一般*诈*骗*罪与*盗*窃*罪相同,经济*诈*骗*罪如集资*诈*骗*、贷款*诈*骗*、票据*诈*骗*等见《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
*诈*骗*公私财物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一、根据《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条和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构成*诈*骗*罪。个人*诈*骗*公私财物2000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个人*诈*骗*公私财物3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
四川省*诈*骗*罪具体数额执行标准
*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五万元以上的,为“数额巨大”,起点标准由“四万元”上调至“五万元”,意味着“四万元以上不满五万元”这部分本应在“数额巨大”区间量刑的案件将在“数额较大”区间量刑。“数额特别巨大”标准由“二十万元”上调至“五十万元”。
犯*诈*骗*罪,数额较大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