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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案标准刑辩百科
立案标准是判断案件是否成立的初始标准。其中刑事案件立案标准往往由侦查机关制定,如2001年5月9日国家林业局、公安部制定的《关于森林和陆生野生动物刑事案件管辖及立案标准》,1999年9月16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制定的《关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试行)》。从刑事诉讼程序的过程来看,立案标准的意义在于启动刑事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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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行贿罪立案标准的规定
2008/9/18 0:00:00   来源:牛律师刑事辩护网   浏览次数:0次   关键词:

【法规标题】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行*贿*罪立案标准的规定 
【发布部门】最高人民检察院  
【发布日期】2000.12.22 
【实施日期】2000.12.22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司法解释 

*行*贿*罪(刑法第三百八十九条、第三百九十条)

  *行*贿*罪是指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的行为。

  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的,以*行*贿*罪追究刑事责任。

  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1.*行*贿*数额在一万元以上的;

  2.*行*贿*数额不满一万元,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为谋取非法利益而*行*贿*的;

  (2)向三人以上*行*贿*的;

  (3)向党政领导、司法工作人员、行政执法人员*行*贿*的;

  (4)致使国家或者社会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

  因被勒索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已获得不正当利益的,以*行*贿*罪追究刑事责任。

  对单位*行*贿*案(刑法第三百九十一条)

 
对单位*行*贿*罪是指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以财物,或者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给予上述单位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的行为。


  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1.个人*行*贿*数额在十万元以上、单位*行*贿*数额在二十万元以上的;

  2.个人*行*贿*数额不满十万元、单位*行*贿*数额在十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为谋取非法利益而*行*贿*的;

  (2)向三个以上单位*行*贿*的;

  (3)向党政机关、司法机关、行政执法机关*行*贿*的;

  (4)致使国家或者社会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

  单位*行*贿*案(刑法第三百九十三条)

  单位*行*贿*罪是指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为谋取不正当利益而*行*贿*,或者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回扣、手续费,情节严重的行为。

  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1.单位*行*贿*数额在二十万元以上的;

  2.单位为谋取不正当利益而*行*贿*,数额在十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为谋取非法利益而*行*贿*的;

  (2)向三人以上*行*贿*的;

  (3)向党政领导、司法工作人员、行政执法人员*行*贿*的;

   (4)致使国家或者社会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

  因*行*贿*取得的违法所得归个人所有的,依照本规定关于个人*行*贿*的规定立案,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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