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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奸罪刑辩百科
强奸罪是指违背妇女意志,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交的行为,或者故意与不满14周岁的幼女发生性关系的行为。牛律师刑辩团队辩护主要为本罪可能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的案件辩护包括: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二人以上轮奸的;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刑事案件。强女罪是否是违背妇女意志和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辩护关键,因此我们团队会围绕暴力、违背意志逐步辩护“做文章”;也会重视整个案件中是否发生性行为;更为关键的是:我们的辩护重视结合刑案的程序特性而关注效果的持续性和着眼于长远的目标,通过跟踪刑拘、逮捕、侦查、起诉、审判等多阶段,来谋篇布局,最终达到有效辩护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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暴力犯罪之强奸罪的强奸与通奸的区别
2014/12/29 21:09:43   来源:牛律师刑事辩护网   浏览次数:685次   
关键词:犯强奸罪该怎么判刑判多久  牛律师刑事辩护团队  4006066148  

强奸与通奸的区别:

 

把强奸同通奸加以区别。要注意的是:


(1)有的妇女与人通奸,一旦翻脸,关系恶化,或者事情暴露后,怕丢面子,或者为推卸责任、嫁祸于人等情况,把通奸说成强奸的,不能定为强奸罪。

 

在办案中,对于所谓半推半就的问题,要对双方平时的关系如何,性行为是在什么环境和情况下发生的,事情发生后女方的态度怎样,又在什么情况下告发等等事实和情节,认真审查清楚,作全面的分析,不是确系违背妇女意志的,一般不宜按强奸罪论处。如果确系违背妇女意志的,以强奸罪惩处。


(2)第一次性行为违背妇女的意志,但事后并未告发,后来女方又多次自愿与该男子发生性行为的,一般不宜以强奸罪论处。

 

(3)犯罪分子强奸妇女后,对被害妇女实施精神上的威胁,迫使其继续忍辱屈从的,应以强奸罪论处。

 

(4)男女双方先是通奸,后来女方不愿继续通奸,而男方纠缠不休,并以暴力或以败坏名誉等进行胁迫,强行与女方发生性行为的,以强奸罪论处。

 

办理强奸案件要严格分清哪些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的界限,把强奸同未婚男女在恋爱过程中自愿发生的不正当性行为加以区别。

 


牛律师刑辩深圳团队暴力犯罪业务部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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