际唐刑事辩护律师网
合作加盟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网站地图 | 下载APP
妨害公务罪刑辩百科
妨害公务罪,是指以暴力、威胁的方法,阻碍国家工作人员、人民代表及在一定条件下的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或履行职 责,或者以暴力、威胁以外的方法故意阻碍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本罪主观上限于故意,即行为人必须明知上述人员正在依法执行公务而加以阻碍,才能构成本罪。犯本罪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当前位置:首页刑辩百科妨害公务罪 → 对交通事故处理答复不满 无为男子聚众打砸交警部门获刑
对交通事故处理答复不满 无为男子聚众打砸交警部门获刑
2015/7/31 19:05:23   来源:刑辩力机构律师网   浏览次数:629次   
关键词:交通事故  妨害公务罪    牛律师刑事辩护团队  4006066148          

 

 

一起交通事故造成了亲人死亡,这本来已经是一出悲剧,但受害人亲属在交警队处理事故相关事宜时因情绪激动,居然聚众冲击国家机关,还将办案民警殴打、围困,致使交警无法正常开展工作。近日,无为县泥汊镇的孙某某等人因自己的行为受到了法律的制裁。

 

2012102日,无为县发生一起交通肇事案件,事故致吴某死亡。103日上午,孙某某、吴某兵、吴某龙等二十余人随同死者吴某的亲属,来到无为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事故中队处理案件。

 

由于对办案民警的答复不满,上述人员便对办案民警进行殴打、辱骂,将事故中队办公室桌椅推倒,砸碎窗户玻璃,并撕毁了事故中队里存放的部分公安办案卷宗,办案民警邢某被围困在办公室内长达4小时。

 

无为县法院审理后认为,孙某某、吴某兵、吴某龙伙同他人参加聚众冲击国家机关,致使国家机关工作无法进行,造成严重损失,行为均已构成冲击国家机关罪。考虑到三人系初犯、偶犯,且是由于亲属因交通事故死亡导致情绪激动而实施了犯罪,事后又主动向被殴打民警赔礼道歉,赔偿了相关经济损失并取得了谅解,法院最终判处3有期徒刑1年至1年半,宣告缓刑。

 

殴打警察偶有发生:

 

20131026日,汪峰在合肥开演唱会。赵杰也好不容易搞到了一张演唱会的门票。面对着检票人员的劝说,赵杰充耳不闻,执意进入了体育场。负责现场执勤的一名民警一名协警为了维护现场秩序,依法对赵杰的行为予以制止。谁知,赵杰借着酒劲儿对两警察进行撕扯、殴打并导致协警受伤。

 

2013517日,黄山市城区一派出所接110指令称,有人在一酒吧内闹事。民警郑某带领协警洪某、陈某赶到现场。在民警表明身份后,项某突然用脚蹬协警洪某。民警欲强行将其带离,项某又使用暴力殴打洪某及陈某,并将警车车窗玻璃及警灯打碎踢坏。

 

殴打警方怎么量刑

 

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的,从重处罚。中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规定了妨碍公务罪,其中第一款规定: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妨碍公务罪最高刑罚是3有期徒刑,过失致人死亡最高刑罚是7有期徒刑

 

原标题:对交通事故处理答复不满 无为男子聚众打砸交警部门获刑

来源:微信公众平台

 

牛律师刑事辩护团队编辑

牛律师刑事辩护网www.lawyer123.cn,依据最权威的法律法规,秉持最科学的刑辩技巧,坚持术有专攻成就刑事辩护品牌成功案例。为正在身陷囹圄或因犯罪即将追究刑事责任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亲友提供无罪、罪轻、减轻处罚的服务。牛律师刑事辩护精英团队,专注刑辩领域,案例成就金牌!

服务热线:4006066148

 

 

合作伙伴>>
  • 牛律师网站系列
  • 法律网站
  • 其他网站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律师推荐 | 版权声明 |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网站地图
Copyright 2007-2022 www.lawyer123.cn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广东际唐律师事务所 粤ICP备12003532
建议使用1024*768以上的屏幕分辨率和6.0以上版本的IE来访问本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