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司法厅要求,为保证各律师事务所在广东省司法厅律师管理平台律师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在今年年度考核期间请各律师所认真对管理平台数据库中“非正常状态”(含暂停、未考核)的律师(名单详见附件1、附件2)进行清理,并按照下列要求做好相关工作:
(一)“非正常状态”律师所在的律师事务所要及时将相关人员的律师执业证(工作证)收齐后上交所在市律师协会,经由市司法局统一交省厅律管处处理。
(二)“非正常状态”律师与律师事务所解除聘用关系已经超过六个月(计算时间截止至
五、上交有关律师的执业证。根据司法部的要求,律师执业证(工作证)应当加盖律师年度考核备案专用章。律师事务所应当将不准备参加今年律师执业年度考核或者
请各律师事务所认真校对附件的名单,并将校对情况反馈市律协秘书处(联系人:骆立园;联系电话:820256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