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07/31
来源: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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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湖
法院是全国
法院系统人民满意的好
法院,在罗湖区四届人大一次会议上,代表们对罗湖区
法院工作给予高度评价。同时,也对进一步做好
法院工作提出了一些有益的建议与意见。会后,罗湖区
法院党组立即召开了专门会议,研究代表意见,落实整改问题。裴洪泉院长强调,人大代表的意见是
法院总结工作得失的一面最好的镜子,人大代表所反映的问题往往代表了社会各界、广大群众的愿望和要求,群众利益无小事,必须高度重视人大代表所提出的意见。会后,区
法院制定下发了《关于做好区四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意见答复的通知》,形成了院长亲自过问,政治处负责同志直接负责,政治处、研究室抽专人组成工作组具体督办,严格按照"五项问责"制度即院党组制定责任、院长分解责任、主管副院长担当责任、庭室负责人检查责任、承办
法官追究责任,狠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工作组在认真整理的基础上,将人大代表所提意见分派至各庭室,责任落实到人,限时予以答复。各业务庭室逐一说明情况,分析原因,切实落实整改。最后,由专人按照代表姓名、联系电话、意见或建议、承办单位或个人、负责人、落实情况或相关措施等制作意见反馈表,以院长的名义向人大代表作出书面答复。
罗湖区
法院还邀请人大代表到院座谈,加强与代表之间的沟通,以便及时听取意见,对工作中的不足迅速进行整改。如针对代表提出的进一步提高审判质量与效率的意见,进一步完善了审判工作标准化、岗位责任细致化、质量监督制度化、队伍建设精英化等一系列制度措施,同时还通过案件繁简分流,合理配置审判资源,加强与上级
法院的沟通,尽量统一裁判标准,为进一步提高
一审案件质量和效率提供了有力保障;针对代表提出的希望
法院大力支持银行金融机构的资产保全及评估工作的要求,
法院选配精兵强将担任速裁
法官,专人、快捷处理涉金融机构案件,防止不法企业逃废债务,保护金融资产安全;针对代表提出的加强财产评估、拍卖的监督的建议,罗湖区
法院已制定相关规定,对符合资格的评估拍卖机构以摇珠方式确定,委托评估拍卖必须公开、公正、公平并采取抽签或摇珠方式进行,对
执行款项情况加强监督检查。在整理、答复代表意见过程中,罗湖
法院发现有的案件较长时间未能结案是因客观原因造成,责任不在
法院,这样的问题提出来是因为对
法院工作的误解与不了解,但也说明
法院工作仍有不到位之处,
法院因此改进、完善了相关制度,加强了对外宣传的力度,增进了社会各界、人民群众对
法院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罗湖区
法院对于人大代表的意见不回避,不遮掩,认真负责地答复,切实进行整改,工作雷厉风行,力求精益求精的态度和作风赢得了人大代表们的赞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