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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前身是广东省宝安县人民法院。1979年3月,国务院(1979)63号文件批准把宝安县改为深圳市,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决定撤销宝安县人民法院,建立深圳市人民法院。由于深圳市于1981年7月升格,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于1982年1月1日撤销深圳市人民法院,建立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下辖罗湖区人民法院和宝安县人民法院。共设立案庭、刑一庭、刑二庭、民一庭、民二庭、民三庭、民四庭、民五庭、行政庭、审监庭、执行局(综合处、执行一处、执行二处)、法警大队等业务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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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中院动态,以陈麟基同志为原型 再现特区法官崇高形象
2003/08/15   来源: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网   浏览次数:611次   
关键词:

2000年9月,原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副处级审判员、国家一级法官陈麟基因积劳成疾不幸逝世,后被最高人民法院、中共广东省委分别追授为"全国法院模范"、"人民的好法官"。由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制出版社、深圳电影制片厂联合拍摄的故事片《生死界线》以陈麟基为原型,再现了敬业爱岗的特区法官形象,表现了他秉公执法、清正廉洁、无私奉献的崇高精神,8月5日在深圳隆重开机。深圳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庄礼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李琦,深圳市政协副主席周长瑚、深圳中院院长邓基联等省、市有关领导和社会各界代表出席了开机仪式。 庄礼祥书记在开机仪式上作重要致辞,代表深圳市委、市政府对《生死界线》的开拍表示热烈祝贺,对为影片拍摄工作付出辛勤劳动的创作人员和剧组全体成员表示亲切的慰问!在最高法院、广东省委、深圳市委和省法院的关心支持下,反映"全国法院模范"、"人民的好法官"陈麟基同志先进事迹的电影故事片《生死界线》,在拍摄单位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深圳电影制片厂、法治出版社和协拍单位中共梅州市委、市政府的共同努力下正式开机拍摄,这是深圳市精神文明建设的一件大事。 庄书记指出,陈麟基同志因长期带病坚持工作病逝在审判岗位上,年仅38岁就为人民的审判事业献出了年轻的生命。在10多年的审判工作中,陈麟基同志以对党、对人民、对法律的无比忠诚,在平凡的岗位上任劳任怨,秉公执法,无私奉献,鞠躬尽瘁,体现了一个共产党员的优秀品格,树立了一个人民好法官的光辉形象。陈麟基同志的先进事迹见报后引起了最高人民法院、广东省委、深圳市委和省法院的高度重视。时任中共政治局委员、广东省委书记李长春同志批示,要大力宣传陈麟基这个先进典型,树立政法机关的形象。中共广东省委和深圳市委分别授予陈麟基"人民的好法官"荣誉称号,最高人民法院授予陈麟基为"全国法院模范"光荣称号,全国法院和全省、全市先后开展了向陈麟基同志学习活动。广东省委和深圳市委在全省、全市组织了陈麟基先进事迹展览和巡回报告等活动,大力宣传陈麟基先进事迹。陈麟基的事迹在全国的新闻媒体上得到广泛宣传后,也引起了影视界的注意,深圳电影制片厂联合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和法治出版社决定把陈麟基及特区法官的形象搬上银幕。对此,市委、市政府和有关领导十分重视,认为陈麟基同志不仅是特区法官的楷模,也是深圳党员干部的榜样。肖扬院长一直关心影片的创作和拍摄工作,并亲自题写片名,这对影片的成功开机拍摄是极大的鼓舞。同时,市委、市政府在影片的创作和拍摄准备阶段,也给予了大力支持和帮助。 庄书记强调,目前正值全市深入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胡锦涛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的重要时刻,反映陈麟基同志先进事迹的电影故事片《生死界线》正式开机拍摄,这对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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