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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中院资讯刑事资讯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前身是广东省宝安县人民法院。1979年3月,国务院(1979)63号文件批准把宝安县改为深圳市,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决定撤销宝安县人民法院,建立深圳市人民法院。由于深圳市于1981年7月升格,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于1982年1月1日撤销深圳市人民法院,建立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下辖罗湖区人民法院和宝安县人民法院。共设立案庭、刑一庭、刑二庭、民一庭、民二庭、民三庭、民四庭、民五庭、行政庭、审监庭、执行局(综合处、执行一处、执行二处)、法警大队等业务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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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中院动态,福田法院判决一宗非法销售间谍器材案
2004/06/16   来源: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网   浏览次数:570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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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对一宗非法销售间谍器材案进行宣判,以非法销售间谍器材罪判处被告人蒋智勇有期徒刑一年。 2002年10月30日,被告人蒋智勇在深圳市注册成立"深圳市森迅达电子技术有限公司",并任该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兼总经理,该公司的经营范围仅限于电子产品的技术开发与购销及其他国内商业、物资供销业(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及限制项目)。被告人蒋智勇在经营过程中多次非法购买、销售窃听器等系列产品。2003年11月,被告人蒋智勇又非法购入NOKIA8250型手机窃听器、无线传输电话线窃听器(经国家安全部确认系间谍专用器材),准备销售,后被公安机关查获。 该院认为,被告人蒋智勇非法销售窃听专用间谍器材,其行为已构成非法销售间谍器材罪,依法应予惩处。鉴于被告人蒋智勇归案后认罪态度较好,有一定的悔罪表现,可酌情从轻处罚,遂作出上述判决。 宣判后,被告人蒋智勇未提出上诉,判决已生效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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