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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中院资讯刑事资讯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前身是广东省宝安县人民法院。1979年3月,国务院(1979)63号文件批准把宝安县改为深圳市,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决定撤销宝安县人民法院,建立深圳市人民法院。由于深圳市于1981年7月升格,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于1982年1月1日撤销深圳市人民法院,建立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下辖罗湖区人民法院和宝安县人民法院。共设立案庭、刑一庭、刑二庭、民一庭、民二庭、民三庭、民四庭、民五庭、行政庭、审监庭、执行局(综合处、执行一处、执行二处)、法警大队等业务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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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中院动态,手持铁棍砍刀暴力抗法 妨碍执行公务者被司法拘留
2004/09/16   来源: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网   浏览次数:879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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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3日上午,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法官在深圳罗湖区新秀村通发花园执行公务时,该花园管理处保安及一些身份不明人员竟手持凶器暴力抗法,法院法警队增援后将事态平息。妨碍法院执行公务、暴力抗法的主要分子张俊被法院司法拘留。 当日上午8时许,龙岗法院平湖法庭李副庭长一行四人,一大早就赶到罗湖区新秀村通发花园,查找一转移法院查封财产的当事人。在无人接听门铃的情况下,李副庭长找到巡逻保安,出示法院执行公务证,要求其打开楼道铁门,但遭到拒绝。随后,李副庭长找到管理处,见到据称是主任助理的张俊,并向他说明情况,要求提供该住户的资料或者打开楼道铁门,同时严肃指出,任何公民或者组织都有配合法院执行公务的义务。张俊非但不协助,还大声叫嚣,态度粗暴,粗口不断地对法官进行辱骂恐吓。鉴于其这种妨碍执行公务的恶劣行为,法官当场对张俊采取强制措施" href="http://www.chinalawyer.me/BaiKe/LvShiJuJi.aspx?id=58" target="_blank">强制措施。张俊老羞成怒,立即打电话叫人,一会儿,十几个着保安制服和身份不明的人手持砍刀、铁棍、铁链、水管跑来,将法官们团团围住,继续辱骂、威胁,其中一保安还举起砍刀要砍法官,幸被制止。同时,还有人手持相机对法官进行拍照。鉴于情况紧急,李副庭长立即报警并向法院领导汇报,请求增援。在辖区民警赶到现场后,张俊等人丝毫不收敛,一不明身份者还越过民警,趁一法官不备,对其猛踹一脚。直到龙岗法院主管院庭领导、法警队及市中院法警支队调派的罗湖法院法警队赶到现场增援后,暴力抗法事态才被控制住,张俊被依法拘留15天。 目前,该暴力抗法事件正在处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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