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11/09
来源: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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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福田
法院邀请了福田区人大常委会10名常委现场监督
执行工作,听取常委们对
法院执行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10名人大常委分为两组现场监督
执行工作,第一组跟随
执行人员到现场强制
执行一个长期赖账的"钉子户",福田
法院自2001年11月向被
执行人深圳市辽圳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发出了限期履行通知书,但在长达三年的时间被
执行人一直拒不履行,
执行人员先后到银行、国土局、车管所、工商局查询,均未发现被
执行人有可供
执行的财产,被
执行人在正常经营,应有还款能力。当日,
执行人员与人大代表们先后赶赴辽圳公司的两处办公地,均未找到该公司法定代表人,
执行人员即查封了该公司董事长办公室和财务室,并留置传票再次传唤该公司法定代表人到庭。
第二组人大常委们与
执行人员到银行办理查询、冻结账户手续。当日在
执行标的为400多万元的代偿纠纷一案中,
执行人员和人大代表一行在短短2个小时之内连续跑了5家银行,先后查询和冻结了被
执行人名下的10多个帐号,一共才冻结了8000多元,而这仅仅是这宗
执行案件全部工作的一小部分。
与
执行人员一起经过一天的奔波,人大常委们感触很深,对"
执行难"问题有了更深刻、更直观的认识。他们表示,
执行法官的工作强度和压力确实很大,面临着很多困难,"被
执行人难找、
执行财产难寻、协助
执行人难求、应
执行财产难动"等问题困扰着
执行工作。作为人大代表,他们会更加理解和支持
执行工作,希望广大
执行干警能迎难而上,勇于开拓,维护法律的尊严和裁判的权威。
近年来,福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