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11/09
来源: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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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深圳市开展"梳理"行动和清理整顿违法建筑活动以来,我市两级
法院高度重视,积极落实市委、市政府的重大部署,严格依法
办案,积极稳妥地审结了一批违法建筑案件,坚决依法强制拆除了一批违法建筑,保障了清理违法建筑行动的顺利进行。1-9月,全市
法院共立案受理涉及违法建筑案件181件,已审结、执结27件,仅南山
法院就拆除违法建筑面积15690.62平方米。
一、统一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全市
法院将处理违法建筑案件的审理和
执行工作列入重要工作之一,通过召开动员会、工作会和研讨会等形式进行层层动员,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把思想统一到市委、市政府的重大决策上来。同时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实行一把手亲自过问,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并按职能分工和工作需要,将各项工作任务层层落实,加强督促检查,确保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
二、深入调查研究,周密部署安排。为配合市委、市政府的行动,全市
法院开展了深入的调查研究,及时准确掌握本辖区、本部门涉及拆除违法建筑的案件审判和
执行工作特别是违法建筑案件的数量、特点等情况。在此基础上,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狠抓贯彻落实,并根据工作需要,统筹安排,及时调整,充实行政庭、
执行庭等部门的力量,在物质装备、车辆、警力等方面给予必要倾斜,确保了拆除违法建筑案件处理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强化审查职能,把好立案关口。全市
法院强化对各类违法建筑案件的立案审查,把好违法建筑案件进入司法领域的关口。一方面,加快立案速度,对重大疑难问题及时研究解决,防止久拖不立,影响拆除违法建筑工作的大局。立案工作量大的
法院,则对处理违法建筑的案件实行集中审查,快速立案。如罗湖
法院在立案庭建立"绿色通道",为涉及违法建筑案件的立案提供一切便利条件。另一方面,严格依法立案。对规划国土部门等行政机关向
法院提出的强制
执行具体行政决定的申请,依法进行程序性审查,符合申请条件的,及时立案移送行政庭。对公民、法人因违法建筑问题提起的民事、行政诉讼,认真审查,慎重处理。对当事人不服行政决定直接提起诉讼的,严格
立案标准,凡是不符合条件的不予立案,坚决维护政府行政执法的权威。对复杂疑难案件,及时与政府有关部门和上级
法院沟通,确保立案准确性。加强思想疏导工作,预先排查、控制矛盾,缓和当事人情绪,为审理和
执行创造条件。
四、优质高效审判,保障合法权益。全市
法院充分发挥行政审判职能,加强拆除违法建筑中的司法审查工作。市中院和各区
法院都结合自身工作实际,组成专门合议庭,集中审理有关拆除违法建筑的案件,以加快
办案速度,确保案件质量。通过司法审查,既充分保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又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大力支持全市处理违法建筑的中心工作。如龙岗
法院和市中院在审理"玉龙坑"7宗行政诉讼案以及南山
法院和市中院审理的南山荔枝园即"梳理行动第一爆"孔学礼违法建筑案件中,两级
法院依法快速审理,维持政府的拆除决定,对全市的拆除工作给予了坚强有力的支持。同时,充分发挥民事审判的职能作用,加强对涉及违法建筑民事案件的审判工作,依法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对违法建筑当事人的诉讼请求不予保护,对侵权行为依法制裁。
五、加大
执行力度,维护法制权威。凡是涉及拆除违法建筑的非诉
执行案件,首先教育当事人限期自动履行,逾期不履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