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12/15
来源: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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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9-10月间,罗湖区委、区人大、区政府、区纪委四套班子高度重视基层
法院建设,在不到一个月的时间里,四套班子一把手相继到罗湖
法院调研,现场办公,帮助
法院解决审判工作面临的人、财、物和司法大楼建设四大困难和问题。目前,罗湖
法院的"四大难题"已得到切实解决。
一、增加处级非领导职数4名,提高
法官政治待遇
罗湖
法院建院20余年来,审判工作全面发展,
法院队伍不断壮大。截至目前,已有在编干警144名,其中,有10余名庭长、副庭长、审判员,任正科职级均在9年以上,工作年限均在30 年左右,为罗湖
法院的发展做出了突出贡献。按其工作年限及其工作成绩,他们已符合解决副处待遇的条件,但由于受职数比例的限制,其副处待遇却难以解决。日前,区委组织部门已同意增加处级非领导职数4名,从而,使全院副处级非领导职数增至7名。同时,为解决
法院老同志退休时待遇偏低的问题,罗湖区委还原则同意在
法院本职岗位上工作8年以上的老同志退休时可提高一级享受待遇。
二、增加附属编制4名,保留超案经费并纳入年度预算
近年来,罗湖
法院为适应案件快速增长的实际情况,解决案多人少的矛盾,先后聘请了许多编外人员担任审判辅助人员,他们勤奋工作,无私奉献,但由于没有编制,工作不稳定,许多人产生去意。为了从该批人员中择优录用审判辅助人员,缓解案多人少的矛盾,人事部门同意按市编委去年批准增加行政编制数的10%,增加附属编制4名。同时,为充分发挥
办案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使
法官的付出与享受的物质待遇相挂钩,区委、区人大、区政府、区纪委关心
法官的物质生活,提高
法官物质待遇,四部门均同意按全院干警年超额完成的结案数保留一定的超案经费,并纳入
法院年度预算。
三、增购
办案用车4辆,改善
法官执行公务交通工具
根据
法院已增加36个公务员编,同时增加了
执行死刑警戒任务的实际情况,为解决
办案用车的困难,区委、区政府、区纪委同意落实广东省车辆定编办公室于今年6月对罗湖
法院追加的
办案车辆4个编制,增购
办案用车4辆。
四、增加司法大楼建设预算,减少
法院自筹资金
为解决罗湖
法院审判和办公用房不足的实际困难,2000年8月,区委、区人大、区政府批准
法院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