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01/20
来源: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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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9日上午,省
法院在深圳隆重召开授予宝安区
法院法官钟志坚同志一等功表彰大会。省
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李毅峰,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许达雄,政治部副主任聂式恢,深圳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庄礼祥,市文明办公室主任段亚兵,宝安区委副书记廖建新及深圳两级
法院干警出席了会议。表彰大会由深圳市中级
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邓基联主持。会上,省
法院政治部主任许达雄宣读了广东省高级
法院《关于给予钟志坚同志记一等功的决定》,省
法院副院长李毅峰向钟志坚同志颁发了一等功证书和奖章,宝安区
法院院长郝丽雅介绍了钟志坚同志先进事迹,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庄礼祥和省
法院副院长李毅峰分别作了重要讲话。
宝安区
法院院长郝丽雅在介绍钟志坚同志先进事迹中说,钟志坚同志是1992年8月调到宝安
法院的,在
法院历任书记员、助审员、审判员、政治处副主任,病倒时是在院监察室主任的岗位上。在
法院工作13年来,他凭着对党的事业的无限忠诚,凭着对审判事业的执着追求,始终牢记司法为民的宗旨,埋头苦干,干一行爱一行,以一个
法官的忠诚维护着法律的天平。即使身患重病,仍然把
法官的职责和
法院的工作摆在首位,顽强拼搏、忘我工作。无论是在审判岗位上,还是在综合部门;无论是做普通
法官,还是当中层领导,他都始终保持着党员干部应有的进取精神和革命情怀。志坚同志一直奋战在审判一线,而较长时间又是在搞
刑事审判。他忠于法律,严守公正。
办案中,他牢牢地把铁案意识刻在脑海中,并付诸行动。在他从事审判工作以来所审理的1286件案件中,没有一件错案,没有枉判一个人。他不仅注重审判质量,还十分注重审判效率,对所承办的案件从不拖延。从1996年到2002年他连续七年在
刑事审判庭结案第一,创造了四年"全院结案第一",三年审结案数位居全院前三名的审判记录。志坚同志工作处处争先,但在
荣誉面前,却总是推脱,不求索取,只求奉献。他不仅淡薄名利,还一身正气,两袖清风。十几年来,从没接受过当事人和律师的吃请送礼。据不完全统计,参加工作至今,共拒收贿赂70余次,礼金达30万元。志坚同志生命不息,战斗不止。1998年被确诊为乙型肝炎后就一直带病坚持工作,有一次肝病复发住院,治疗期未满就带病回到了工作岗位。今年5月,他肝部疼痛难忍,经医院检查,已初步判断他为肝癌晚期,他隐瞒病情,继续带病坚持工作,并在这期间办结41件案件。7月22日,他因工作去广州,期间突然发高烧,便到中山大学附属医院看病,因病情严重马上被收治住院。但还没等检查结果出来,他就赶回
法院交代和安排工作。7月23日上午他在已经出现吐血症状的情况下,仍然到
法院汇报工作,当得知他已有吐血症状时,院里马上派人把他送回医院。到医院不到半小时,他便吐血不止陷入昏迷,医院确诊他为肝癌晚期,病倒在工作岗位上。
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庄礼祥在讲话中对全市政法机关深入开展向钟志坚同志学习的活动提出了明确要求,并充分肯定了近年来我市两级
法院工作取得的成绩。他说,钟志坚同志十几年如一日,凭着对人民审判事业的无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