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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中院资讯刑事资讯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前身是广东省宝安县人民法院。1979年3月,国务院(1979)63号文件批准把宝安县改为深圳市,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决定撤销宝安县人民法院,建立深圳市人民法院。由于深圳市于1981年7月升格,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于1982年1月1日撤销深圳市人民法院,建立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下辖罗湖区人民法院和宝安县人民法院。共设立案庭、刑一庭、刑二庭、民一庭、民二庭、民三庭、民四庭、民五庭、行政庭、审监庭、执行局(综合处、执行一处、执行二处)、法警大队等业务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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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中院动态,宝安法院少年综合审判庭假前送法到学校
2007/08/16   来源: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网   浏览次数:965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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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延伸审判职能,提高青少年学生的法律意识、自我防范意识和暑假期间的安全防范意识,日前,宝安法院少年综合审判庭的法官为宝安高级中学学生上了一堂生动、形象的法制教育暨假期安全课,受到全校师生的热烈欢迎。 宝安法院少年综合审判庭庭长张颖在宝安高级中学的演播室,通过电视转播将涉及青少年保护的法律法规与具体、典型案例结合起来,把抽象、深奥的法律知识形象化、具体化。针对当前青少年犯罪问题日益突出的情况,张颖庭长根据学生们的认知能力,通俗易懂地分析、讲解了当前诱发未成年人犯罪的主要因素、未成年人违法犯罪行为、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现状以及预防措施等问题。着重讲解了当前诱发中学生犯罪的网络安全问题,提醒同学们要警惕网络暴力游戏和淫秽色情信息,不要沉湎于网络,荒废学业,不要受暴力、色情等不良网络信息影响。最后,张颖庭长通过几起青少年人身损害赔偿、交通事故案件,教育、提醒学生要注意暑期的交通安全、消防安全、人身财产安全以及参加球类、游泳等户外活动时应注意的安全事故隐患,进一步增强安全防范意识,过一个愉快、安全的假期。 宝安高级中学共1360多名学生通过现场转播,听了张颖庭长的讲课。该校师生普遍认为,宝安法院在暑假来临之际送法到学校,很及时,也很必要。

 
 
 
 
 
 
由著名的刑法专家、教授和刑事辩护律师共同组建。以“专业与高效”打造最专业、最权威、最高效的刑事辩护律师团队。汇聚全国曾在公、检、法一线工作的知名刑事律师、刑案专家,术有专攻严谨执着而成就其独特品牌,并借助刑法学专家的外脑资源,为正在身陷囹圄或因犯罪即将追究刑事责任或正在遭受不白之冤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亲友为其提供无罪罪轻减轻处罚的法律服务。曾为办理多件国内影响较大的挂牌案件、领导批示的大案、要案,有着广泛的社会信誉。团队律师只对委托案件的事实和法律适用作出分析和判断,绝不作毫无边际的夸口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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