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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中院资讯刑事资讯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前身是广东省宝安县人民法院。1979年3月,国务院(1979)63号文件批准把宝安县改为深圳市,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决定撤销宝安县人民法院,建立深圳市人民法院。由于深圳市于1981年7月升格,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于1982年1月1日撤销深圳市人民法院,建立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下辖罗湖区人民法院和宝安县人民法院。共设立案庭、刑一庭、刑二庭、民一庭、民二庭、民三庭、民四庭、民五庭、行政庭、审监庭、执行局(综合处、执行一处、执行二处)、法警大队等业务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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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中院动态,机关党委书记邓宇光深入南湾街道调研指导工作
2007/08/30   来源: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网   浏览次数:862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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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市委《关于2007年党员市领导及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挂点联系街道深入推进固本强基工程、维稳综治和基层基础工作的通知》要求,今年市中院邓基联院长挂点联系龙岗区南湾街道。 市委确定邓基联院长挂点联系南湾街道后,邓基联院长十分关心南湾街道的社区经济发展和基层基础工作。6月份,邓院长曾深入南湾街道调研指导,就深入推进党的基层建设、社区建设、综治维稳等工作提出具体的指导意见。由于邓基联院长因公务出差,出差前,特别委托市中院党组成员、机关党委书记邓宇光同志再次到南湾街道调研,加强对南湾街道深入推进固本强基工程、维稳综治和基层基础工作的指导。 8月24日上午,邓宇光带队到南湾街道调研指导工作。邓宇光书记听取了南湾街道党建、经济发展、社区建设和综治维稳等工作的情况汇报,并与南湾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的领导同志进行了座谈,为街道今后的发展建言献策,进行具体指导。邓宇光书记充分肯定了南湾街道的工作。指出,南湾街道经济发展前景可观,党建工作卓有成效,社会治安明显好转,社区建设稳步推进,各项工作均取得很好的成效。针对南湾街道下一步的发展,邓宇光书记强调了三点意见:一要进一步抓好党建工作。要继续探索完善基层组织建设,创新党建工作模式,提高党建工作水平;要通过党建带群建,深入推进党群共建,继续扩大"两新"覆盖面,突出抓好流动党员管理。二要进一步推进和谐社区建设。要继续加强出租屋、流动人员的管理,提高治安防控能力和水平,促进社区和谐稳定;要努力做好社区矛盾纠纷的排查调处工作,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促进社会和谐。三是法院要为街道发展积极提供法律支持。要通过法律咨询、送法进社区等方式,为社区群众、企业员工提供法律服务,提高群众的法律意识,引导群众依法表达诉求,促进辖区稳定;要帮助街道解决执法过程中遇到的法律难题,规范街道的执法行为,指导街道依法办案、依法行政。 最后,邓宇光书记强调,南湾街道和市、区两级法院要加强联系沟通,进一步完善工作联系制度,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尽早制定工作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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