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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中院资讯刑事资讯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前身是广东省宝安县人民法院。1979年3月,国务院(1979)63号文件批准把宝安县改为深圳市,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决定撤销宝安县人民法院,建立深圳市人民法院。由于深圳市于1981年7月升格,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于1982年1月1日撤销深圳市人民法院,建立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下辖罗湖区人民法院和宝安县人民法院。共设立案庭、刑一庭、刑二庭、民一庭、民二庭、民三庭、民四庭、民五庭、行政庭、审监庭、执行局(综合处、执行一处、执行二处)、法警大队等业务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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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中院动态,一被告人妨害执行公务被处徒刑6个月
2007/08/30   来源: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网   浏览次数:766次   
关键词:

日前,宝安法院审结一起暴力妨害执行公务案件,被告人郑×因犯*妨*害*公*务*罪,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 今年5月16日,正在执行公务的深圳市宝安区沙井交通管理所工作人员冯某、李某等人,发现被告人郑×驾驶小轿车在宝安区沙井人民医院前从事非法营运。冯某等人随即驾车追赶,并示意郑×停车接受检查。郑×不予理睬,反而加速行驶。当车行至宝安区福永街道福园一路高士线业厂路段时,执法车辆将郑×驾驶的小汽车逼停。郑×随即手持匕首下车阻止执法人员检查,并持匕首将执法车辆的轮胎、玻璃等损坏(经鉴定,损坏物品共计价值人民币3100元)。后公安民警接报赶赴现场,将被告人郑×抓获。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郑×以暴力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其行为已构成*妨*害*公*务*罪。鉴于被告人郑×在庭审过程中认罪态度较好,酌情予以从轻处罚。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被告人郑×当庭表示服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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