牛律师刑事辩护律师网推荐阅读: " />
牛律师刑事辩护团队 [点击进入团队律师网站]
合作加盟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网站地图
深圳中院资讯刑事资讯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前身是广东省宝安县人民法院。1979年3月,国务院(1979)63号文件批准把宝安县改为深圳市,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决定撤销宝安县人民法院,建立深圳市人民法院。由于深圳市于1981年7月升格,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于1982年1月1日撤销深圳市人民法院,建立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下辖罗湖区人民法院和宝安县人民法院。共设立案庭、刑一庭、刑二庭、民一庭、民二庭、民三庭、民四庭、民五庭、行政庭、审监庭、执行局(综合处、执行一处、执行二处)、法警大队等业务机构。
当前位置:首页刑事资讯深圳中院资讯 → 深圳中院动态,深圳法院审结2007年度深圳十大权钱交易案...
深圳中院动态,深圳法院审结2007年度深圳十大权钱交易案件之一的被告人李某受贿案
2008/03/11   来源: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网   浏览次数:784次   
关键词:

盐田法院审结的深圳市某某医院原药学部副主任药师李某*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一案,该院以*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数罪并罚,一审判处告人李某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没收*受*贿*款人民币29.92万元及个人财产人民币5万元,追缴非法所得人民币150万元。一审宣判后,被告人不服,提起上诉。日前,经深圳中院二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该案系深圳市公布的2007年度十大权钱交易案件之一,社会影响较大。 2002年8月,深圳市卫生局决定成立深圳市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药管会)。被告人李某于2002年8月至2005年8月,被深圳市某某医院委派到药管会办公室工作,负责承办招标工作的规则制定、药品招标的目录编制、与医院及招标代理公司的沟通、第三期药品集中招标评标专家的抽选通知以及参与评标等工作。期间,被告人李某利用职务便利,在药品招标过程中为有关药商谋取利益,个人收受及伙同王某(另案处理)共同收受有关药商贿赂款合计人民币409200元。其中,被告人李某实际所得贿赂款为人民币299200元。被告人李某还有150万元的巨额财产无法说明合法来源。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李某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其担任药管会工作人员的职务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被告人李某的财产和支出明显超过其合法收入,差额巨大,且不能说明其来源合法,其行为已构成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据盐田法院材料)

 
 
 
 
 
 
由著名的刑法专家、教授和刑事辩护律师共同组建。以“专业与高效”打造最专业、最权威、最高效的刑事辩护律师团队。汇聚全国曾在公、检、法一线工作的知名刑事律师、刑案专家,术有专攻
分享到:
合作伙伴>>
  • 牛律师网站系列
  • 法律网站
  • 其他网站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律师推荐 | 使用协议 | 版权声明 |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网站地图
Copyright 2007-2011 www.chinalawyer.me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广东际唐律师事务所 粤ICP备12003532
建议使用1024*768以上的屏幕分辨率和6.0以上版本的IE来访问本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