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03/24
来源: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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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岗
法院继去年被评为"全国
法院思想宣传工作先进单位"、"全国
法院刑事
审判工作先进单位"、"全国
法院指导人民调解工作先进单位"和"全国
法院人民陪审员工作先进单位"之后,日前,该院又被省
法院评为"全省优秀
法院",成为全省获得此项
荣誉的15家
法院之一。
近年来,该院积极践行"公正与效率"主题,始终坚持司法为民宗旨,全面加强
审判执行工作、
法院改革和队伍建设,各项工作取得显著成绩。2005年以来,该院年均受理各类案件近三万宗,结案率均在94.4%以上。依法审结了"2.11"坪地失火案、布吉华浩源A区业主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深圳兴万家连锁商场倒闭案等一批有重大社会影响的案件。该院注重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坚持"能调则调,当判则判,调判结合,案结事了"的原则,大力加强调解工作。近三年的调解率分别为45.9%、48.7%、43.66%,均高于全市
法院平均水平。该院积极推进司法改革,积极探索实行
刑事诉讼简易程序简化审和"书面审",科学配置司法资源,提高
审判效率;积极探索非诉调解新模式,推行
法院附设ADR(替代性纠纷解决方式)的社区、商会、律师、
法官助手等多方参与的调解模式,及时化解社会矛盾。该院坚持队伍建设长抓不懈,积极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等一系列学习教育活动,不断提高干警的思想政治水平;大力加强学历教育、任职续职培训以及开展其他多种形式的教育培训活动,不断提高干警的业务素质;加强廉政建设,强化廉政教育,强化内外监督制约机制,增强干警抵御侵蚀的能力。通过以上措施,队伍的整体素质明显提高。2007年,该院共受理各类案件27322宗,一线
法官人均结案274宗,在"案多人少"的情况下,完成了超负荷的
审判执行任务。
(据龙岗
法院材料)
由著名的刑法专家、教授和刑事辩护律师共同组建。以“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