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05/22
来源: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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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4月18日市中院部署开展本年度首次集中统一
执行行动以来,两级
法院高度重视,按照行动方案的要求,采取切实有力措施,全力投入
执行工作。两级
法院在《深圳特区报》曝光199宗
执行案件信息,发布《敦促被
执行人履行债务令》和《限制被
执行人高消费令》,并对拒不履行法定义务的被
执行人及相关责任人依法采取惩处措施。为确保集中统一行动取得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5月5-6日,市中院副院长庄潮前往各区
法院开展专项检查督促工作。
庄潮副院长听取各区
法院关于本次集中统一
执行行动的工作汇报后,充分肯定了各区
法院的前期工作,同时强调,要进一步解放思想,开拓创新,全面贯彻落实全市
法院执行工作会议所提出的新思想、新观念,全力维护司法权威。一要出重拳、打组合拳,实现"从以查为主到以惩为主"的转变。对拒不
执行的被
执行人、被
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或相关责任人要依法采取
强制措施" href="http://www.chinalawyer.me/BaiKe/LvShiJuJi.aspx?id=58" target="_blank">
强制措施,加大拒执成本,提高
执行效率,防止被
执行人滥用异议权、复议权,拖延
执行。凡属被
执行人有财产而拒不
执行的,未依照财产申报裁定进行财产申报或申报不实的,转移
法院查封冻结财产等等行为,可依法予以司法
拘留、罚款或者并处,对于构成刑事犯罪的,依法追究其
刑事责任。二要组好联军,用好联动,实现"从
法院单打独斗到全社会并肩作战"的转变。要变"一案一控"为"一案多控",对拒不履行义务的被
执行人形成强有力的威慑。目前,全市
法院已与市国土房管局、工商局、
公安局、建设局、供电局、燃气集团、电信公司、移动公司、联通公司、天威视讯、各商业银行等建立了协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