牛律师刑事辩护律师网推荐阅读: " />
牛律师刑事辩护团队 [点击进入团队律师网站]
合作加盟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网站地图
深圳中院资讯刑事资讯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前身是广东省宝安县人民法院。1979年3月,国务院(1979)63号文件批准把宝安县改为深圳市,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决定撤销宝安县人民法院,建立深圳市人民法院。由于深圳市于1981年7月升格,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于1982年1月1日撤销深圳市人民法院,建立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下辖罗湖区人民法院和宝安县人民法院。共设立案庭、刑一庭、刑二庭、民一庭、民二庭、民三庭、民四庭、民五庭、行政庭、审监庭、执行局(综合处、执行一处、执行二处)、法警大队等业务机构。
当前位置:首页刑事资讯深圳中院资讯 → 深圳中院动态,深入开展调解工作 积极促进社会和谐
深圳中院动态,深入开展调解工作 积极促进社会和谐
2008/09/17   来源: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网   浏览次数:743次   
关键词:

8月22日,市中院召开全市法院民事暨劳动争议审判工作会议,传达贯彻上级法院有关调解工作会议精神,总结一年来全市民事审判暨劳动争议审判工作情况,研究部署下一步的工作。市中院党组书记、院长邓基联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市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郝丽雅对会议进行总结并部署下一阶段的工作。两级法院全体民事审判人员参加了会议。 针对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的民事和劳动争议审判工作,邓基联院长强调指出:一要严格把好立案关口,切实维护司法权威。要坚持依法慎重原则,从程序、实体等各方面严格立案审查,确保民事纠纷案件的立案准确率。要大力加强立案调解工作,落实立案部门内部的调解机构和人员,完善工作机制,确保取得新成效。要大力加强立案疏导和稳控工作,及时、充分地做好诉讼指引、风险告知、说服教育等工作,最大限度地缓和当事人之间的对立情绪。同时,要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敏锐性,注意掌握案件发展动态,防止矛盾激化。二要贯彻调解优先原则,提高依法化解矛盾水平。要树立正确的纠纷解决观,牢固树立调解优先的办案指导思想,把调解作为解决民事案件的首选方式,切实增强开展调解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要进一步完善调解激励机制、民事调解工作月报制度等各项工作机制,继续深入开展大调解工作格局建设,不断开拓调解工作新领域。要讲究方式方法,提高调解艺术,善于协调利益关系,促进调解工作全面发展。三要大力加强队伍建设,不断增强司法能力。要通过大学习、大讨论等教育活动,加强队伍的人民性教育,引导广大法官牢固树立宗旨意识、服务意识和为民意识。要大力加强民事审判队伍的业务学习和培训,丰富培训方式,不断提高审判人员的业务素质和处理复杂问题、把握工作大局的能力。要进一步加强廉政建设,切实维护司法廉洁。要以纪律作风学习月等活动为载体,进一步加强廉政纪律教育,坚持预防为主,抓住重点环节和关键部位,积极探索建立科学有效的权力运行监督机制。 郝丽雅副院长结合目前全市法院的民事审判工作,提出四项要求:一要不断增强民事审判的民生观,充分发挥民事审判在民生保障方面的作用。二要着力抓好诉讼调解工作,真正做到"案结事了"。三要高度重视发回重审和重大改判中暴露的问题,切实提高民事审判质量。四要认真做好涉及奥运会、残奥会案件的审判工作,切实维护奥运会及残奥会期间的社会稳定。同时,要采取有力措施,加大清案工作力度,确保顺利完成全年民事审判任务。 会议还回顾了去年以来全市法院民事暨劳动争议审判工作取得的成绩,分析了审判实践中存在的问题,交流了
分享到:
合作伙伴>>
  • 牛律师网站系列
  • 法律网站
  • 其他网站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律师推荐 | 使用协议 | 版权声明 |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网站地图
Copyright 2007-2011 www.chinalawyer.me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广东际唐律师事务所 粤ICP备12003532
建议使用1024*768以上的屏幕分辨率和6.0以上版本的IE来访问本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