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09/17
来源: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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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2日,市中院召开全市
法院民事暨劳动争议
审判工作会议,传达贯彻上级
法院有关调解工作会议精神,总结一年来全市民事
审判暨劳动争议
审判工作情况,研究部署下一步的工作。市中院党组书记、院长邓基联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市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郝丽雅对会议进行总结并部署下一阶段的工作。两级
法院全体民事
审判人员参加了会议。
针对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的民事和劳动争议
审判工作,邓基联院长强调指出:一要严格把好
立案关口,切实维护司法权威。要坚持依法慎重原则,从程序、实体等各方面严格
立案审查,确保民事纠纷案件的
立案准确率。要大力加强
立案调解工作,落实
立案部门内部的调解机构和人员,完善工作机制,确保取得新成效。要大力加强
立案疏导和稳控工作,及时、充分地做好诉讼指引、风险告知、说服教育等工作,最大限度地缓和当事人之间的对立情绪。同时,要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敏锐性,注意掌握案件发展动态,防止矛盾激化。二要贯彻调解优先原则,提高依法化解矛盾水平。要树立正确的纠纷解决观,牢固树立调解优先的
办案指导思想,把调解作为解决民事案件的首选方式,切实增强开展调解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要进一步完善调解激励机制、民事调解工作月报制度等各项工作机制,继续深入开展大调解工作格局建设,不断开拓调解工作新领域。要讲究方式方法,提高调解艺术,善于协调利益关系,促进调解工作全面发展。三要大力加强队伍建设,不断增强司法能力。要通过大学习、大讨论等教育活动,加强队伍的人民性教育,引导广大
法官牢固树立宗旨意识、服务意识和为民意识。要大力加强民事
审判队伍的业务学习和培训,丰富培训方式,不断提高
审判人员的业务素质和处理复杂问题、把握工作大局的能力。要进一步加强廉政建设,切实维护司法廉洁。要以纪律作风学习月等活动为载体,进一步加强廉政纪律教育,坚持预防为主,抓住重点环节和关键部位,积极探索建立科学有效的权力运行监督机制。
郝丽雅副院长结合目前全市
法院的民事
审判工作,提出四项要求:一要不断增强民事
审判的民生观,充分发挥民事
审判在民生保障方面的作用。二要着力抓好诉讼调解工作,真正做到"案结事了"。三要高度重视发回重审和重大改判中暴露的问题,切实提高民事
审判质量。四要认真做好涉及奥运会、残奥会案件的
审判工作,切实维护奥运会及残奥会期间的社会稳定。同时,要采取有力措施,加大清案工作力度,确保顺利完成全年民事
审判任务。
会议还回顾了去年以来全市
法院民事暨劳动争议
审判工作取得的成绩,分析了
审判实践中存在的问题,交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