牛律师刑事辩护律师网推荐阅读: " />
牛律师刑事辩护团队 [点击进入团队律师网站]
合作加盟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网站地图
深圳中院资讯刑事资讯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前身是广东省宝安县人民法院。1979年3月,国务院(1979)63号文件批准把宝安县改为深圳市,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决定撤销宝安县人民法院,建立深圳市人民法院。由于深圳市于1981年7月升格,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于1982年1月1日撤销深圳市人民法院,建立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下辖罗湖区人民法院和宝安县人民法院。共设立案庭、刑一庭、刑二庭、民一庭、民二庭、民三庭、民四庭、民五庭、行政庭、审监庭、执行局(综合处、执行一处、执行二处)、法警大队等业务机构。
当前位置:首页刑事资讯深圳中院资讯 → 深圳中院动态,龙岗法院成功调解11宗大运中心拆迁纠纷案件
深圳中院动态,龙岗法院成功调解11宗大运中心拆迁纠纷案件
2008/10/15   来源: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网   浏览次数:581次   
关键词:

9月1日至6日,龙岗法院成功调解了11宗大运中心体育新城系列拆迁案。该系列案拆迁地点位于龙城街道格坑村,是深圳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新校区建设工程征地拆迁范围。大运会期间,该新校区将作为大运会体育新城的运动员公寓、食堂及相应配套体育设施使用,是市政府投资的涉及重大公共利益的重点工程。 2006年9月27日,原告深圳市信息技术职业学院取得了格坑村地块的《房屋拆迁许可证》,并委托龙岗区龙城街道办与11名被告(被拆迁人)签订了《深圳市体育新城居住类房地产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书》。原告按约向被告支付了拆迁补偿款及临时安置补助费,但被告在规定的期限内拒不履行搬迁义务,拆迁工作陷入僵局,致使工程建设无法按期按时开工。今年8月15日,原告提起诉讼,要求11名被告在9月10日前搬迁并按照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约定支付延期交楼违约金。 该系列案涉及重大公共利益,较为敏感。龙岗法院高度重视案件审理,认真研究,精心组织,将11宗案件分配给5名法官,并要求承办法官亲自到被告家里送达法律文书并做庭前调解工作。8月29日下午,各位承办法官与书记员顶着烈日前往格坑村送达法律文书并开展庭前调解工作。一开始当事人抵触情绪较大,拒绝签收法律文书。经反复做工作,除2宗案件因被告为香港居民居住香港无法送达外,其余9宗案件的被告人均签收了法律文书,法官还了解了各位被告拒不搬迁的原因,为进一步开展调解打下了基础。 9月1日下午,9宗案件的原、被告双方(另2宗案件的香港被告委托其亲属旁听)准时到法院进行庭前调解。经过法官耐心细致的说服工作,从经济发展大局讲到被告的切身利益,法、理、情并重,终于促成调解协议的达成。当天下午,9宗案件被告在调解协议上签了字,同意在9月10日前搬迁交楼。9月6日,2名香港被告也到该院办理相关手续。一周之内,11宗涉大运中心体育新城拆迁系列案件全部调解结案。 目前,当事人已全部按照协议履行完毕。  (据龙岗法院材料)

 
 
 
 
 
 
由著名的刑法专家、教授和刑事辩护律师共同组建。以“专业与高效”打造最专业、最权威、最高效的刑事辩护律师团队。汇聚全国曾在公、检、法一线工作的知名刑事律师、刑案专家,术有专攻严谨执着而成就其独特品牌,并借助刑法学专家的外脑资源,为正在身陷囹圄或因犯罪即将追究刑事责任或正在遭受不白之冤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亲友为其提供无罪罪轻
分享到:
合作伙伴>>
  • 牛律师网站系列
  • 法律网站
  • 其他网站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律师推荐 | 使用协议 | 版权声明 |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网站地图
Copyright 2007-2011 www.chinalawyer.me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广东际唐律师事务所 粤ICP备12003532
建议使用1024*768以上的屏幕分辨率和6.0以上版本的IE来访问本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