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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中院资讯刑事资讯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前身是广东省宝安县人民法院。1979年3月,国务院(1979)63号文件批准把宝安县改为深圳市,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决定撤销宝安县人民法院,建立深圳市人民法院。由于深圳市于1981年7月升格,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于1982年1月1日撤销深圳市人民法院,建立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下辖罗湖区人民法院和宝安县人民法院。共设立案庭、刑一庭、刑二庭、民一庭、民二庭、民三庭、民四庭、民五庭、行政庭、审监庭、执行局(综合处、执行一处、执行二处)、法警大队等业务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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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中院动态,福田法院实行人大代表联络工作档案管理制度
2008/10/16   来源: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网   浏览次数:510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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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准确把握人大代表需求,增强联络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近日,福田区法院积极推进人大代表联络工作档案管理制度。 该院按照"精耕细作、功夫做在平时"的工作思路,为辖区内每一名人大代表建立联络档案。联络档案中除人大代表姓名、工作单位、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外,还设置了"参与法院联络活动情况"、"对法院工作比较关注的方面"、"对联络方式的意见"、"关注案件及处理情况"、"对法院工作的建议"等栏目。通过专项调查问卷、平时工作中信息捕捉等方式逐步充实完善档案资料,全面、细致地把握每一位人大代表的需求。今年8月,该院在向辖区人大代表邮寄半年工作通报的同时,向人大代表发放代表联络需求专项调查问卷,全面了解代表需求;在日常联络工作中,专职联络人员及时补充相关联络信息,对联络档案进行充实、更新和完善。目前,该院人大代表联络档案已经初步建成。 (据福田法院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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