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09/29
来源: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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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3日至24日,深圳中院召开全市
法院刑事
审判工作会议,回顾总结全市
法院2007年以来的刑事
审判工作开展情况,传达了全国、全省刑事
审判工作座谈会精神,研究部署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刑事
审判工作任务,并就两级
法院刑事
审判工作有关实务问题进行了座谈交流。市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佟丹传达了上级
法院有关刑事
审判工作会议的重要精神。市中院党组书记、院长邓基联作了重要讲话。市纪委常委张玉兰、
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吕志峰、中院
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张国辉等领导出席了会议。市中院全体刑事
审判干警、各区
法院主管刑事
审判工作的副院长、全体刑事
审判法官共约110人参加了会议。
邓基联院长在讲话中充分肯定了近几年全市
法院在刑事
审判工作中取得的成绩,并就如何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刑事
审判工作提出三点意见:一、进一步强化职责意识,准确把握刑事
审判工作面临的形势与任务。全市
法院广大刑事
审判干警要充分认识面临的形势,充分认识肩负的重大责任和使命,进一步强化职责意识,牢固树立"三个至上"指导思想,紧紧围绕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大局,更好地发挥刑事
审判职能作用。在工作思路上,一要坚持把维护稳定作为第一责任;二要坚持把服务发展作为第一要务;三要坚持把保障民生作为立足点。二、进一步强化创新意识,不断完善公正高效权威的刑事
审判工作机制。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民主法治进步,刑事
审判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越来越多,刑事
审判工作要实现科学发展,根本上还是要靠改革。要着力推进以下几个方面:一是着力完善刑事
审判制度;二要着力完善宽严相济政策落实机制;三要着力完善
死刑案件
审判工作机制;四要着力完善矛盾纠纷化解机制。三、进一步强化能力意识,大力加强刑事
审判队伍建设。全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