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11/24
来源: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网
浏览次数:569次
为进一步促进庭审记录工作的专业化、规范化,更好地服务
审判执行工作,10月26日-27日,市中院书记员处举办了规范庭审笔录格式培训班。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蒋溪林出席培训班结业典礼并提出要求,全体速录人员参加了培训。这是我院首次针对庭审记录工作举办的专项培训。
本次培训结合院里开展的"标准化
办案"工程,针对庭审笔录抽查中发现的问题,以及在庭审记录中遇到的"连环案"笔录格式如何统一、法定
代理人代理权限是否标明、
法官职务怎样准确表达等15个方面的问题,进行了深入研讨。在此基础上,制订了《深圳市中级人民
法院庭审笔录规范样本》,根据刑事、民事、行政、
执行等案件类型及案件适用程序,从形式上和内容上对庭审笔录进行统一和规范,解决了以往庭审记录不统一、不规范的做法,确保速录人员在庭审记录时有章法可依。样本不仅明确了庭审笔录字体、字号,左、右边距,上、下边距,下划线,标点符号及文中数字大小写等细节方面的问题,而且对实践中笔录内容不统一、不规范的问题也进行了明确。如合议庭组成人员表述只记录
法官职务,不记录行政职务等。为确保培训效果,培训班还邀请了
审判业务部门的
法官到场指导,学员们就庭审记录中存在的疑难问题进行提问,有助于审、记双方在庭审中的协作配合。此次培训也是该处开展"庭审笔录标准化工程"的一项重要措施。
蒋溪林主任出席了培训班结业典礼并作了讲话。指出,书记员处在
审判、
执行工作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全体同志克服困难,无私奉献,为全院顺利完成
审判、
执行任务提供了优质高效的服务和保障;此次培训体现了抓业务、抓队伍的高标准、严要求,有新意,有创意,有成效;要继续探索创新,摸索出符合庭审规律、方便合议庭合议的规范统一的庭审笔录格式,进一步提高工作技能和服务水平。
(据中院书记员处材料)
由著名的刑法专家、教授和刑事辩护律师共同组建。以“专业与高效”打造最专业、最权威、最高效的刑事辩护律师团队。汇聚全国曾在公、检、法一线工作的知名刑事律师、刑案专家,因术有专攻且严谨执着而成就其独特品牌,并借助刑法学专家的外脑资源,为正在身陷囹圄或因犯罪即将追究刑事责任或正在遭受不白之冤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