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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中院资讯刑事资讯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前身是广东省宝安县人民法院。1979年3月,国务院(1979)63号文件批准把宝安县改为深圳市,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决定撤销宝安县人民法院,建立深圳市人民法院。由于深圳市于1981年7月升格,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于1982年1月1日撤销深圳市人民法院,建立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下辖罗湖区人民法院和宝安县人民法院。共设立案庭、刑一庭、刑二庭、民一庭、民二庭、民三庭、民四庭、民五庭、行政庭、审监庭、执行局(综合处、执行一处、执行二处)、法警大队等业务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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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中院动态,全市法院举办书记员(速录员)法律素养培训班
2010/06/17   来源: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网   浏览次数:886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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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1-22日及5月28-29日,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书记员处组织全市两级法院180名书记员(速录员)分两期开展了法律素养培训。深圳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王勇,中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蒋溪林对这次培训非常重视,认真审定了培训方案,并就妥善处理工学矛盾、确保培训效果等方面作了部署和要求。 深圳中院书记员处针对书记员工作实际,设计了四个培训专题,内容包括《涉外商事庭审记录应注意的法律问题》、《劳动争议案件庭审注意事项》、《书记员的职责和技能》、《行政案件庭审记录技巧》,由深圳中院具有多年审判经验的业务庭庭长和资深法官为学员授课。

 
 
 
 
 
 
由著名的刑法专家、教授和刑事辩护律师共同组建。以“专业与高效”打造最专业、最权威、最高效的刑事辩护律师团队。汇聚全国曾在公、检、法一线工作的知名刑事律师、刑案专家,术有专攻严谨执着而成就其独特品牌,并借助刑法学专家的外脑资源,为正在身陷囹圄或因犯罪即将追究刑事责任或正在遭受不白之冤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亲友为其提供无罪罪轻减轻处罚的法律服务。曾为办理多件国内影响较大的挂牌案件、领导批示的大案、要案,有着广泛的社会信誉。团队律师只对委托案件的事实和法律适用作出分析和判断,绝不作毫无边际的夸口承诺。

 

 
深圳刑事辩护精英律师团队咨询电话:40060661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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