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07/22
来源: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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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深圳市中级人民
法院民一庭在调解过程中创新工作方法,引入第三方参加诉讼参与调解,成功调解一起双方矛盾突出的人身损害赔偿案件。2007年6月3日,深圳市
公安局干警王某在深圳市石岩湖温泉度假村游泳时溺水身亡。王某的父母提起诉讼,向该度假村提出高额赔偿请求。一
审判决后,双方均提出
上诉。经过了解,石岩湖温泉度假村在都邦财产保险公司为泳客均购买了公共责任保险。该庭经过积极协调,都邦保险公司作为第三人直接参加到
二审诉讼并承担对死者父母的部分赔偿责任,双方当事人就赔偿数额和支付方式达成了调解协议,案件得到妥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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