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09/08
来源: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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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31日下午,深圳市中级人民
法院召开第三届司法监督员第一次会议暨聘书颁发仪式,深圳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及聚声、市政协副主席邓基联、市中级
法院院长李华楠出席会议并讲话,获得聘任的全体司法监督员出席了会议。
2005年,深圳中院开始推行廉政监督员制度,聘任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担任司法监督员。在多年实践基础上,深圳中院今年对这一制度进行了发展和完善。主要体现在:一是大幅度增加了司法监督员的数量,由往年的40名增加到100名;二是首次聘任全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担任司法监督员;三是在全国首创将司法监督员分为刑事、行政、民事、商事、
执行、队伍建设五个专业小组,平时以专业小组开展监督活动;四是进一步明确了司法监督员的职责、权限,细化了
法院和
法院干警对监督事项的处理程序,明确了责任追究;五是加强了对司法监督员履行职责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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