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09/17
来源: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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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5日下午,深圳市中级人民
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在全市
法院全面推行知识产权
审判"三审合一"改革,同时发布《深圳
法院知识产权保护状况(2006-2010年)白皮书》。深圳市中级人民
法院副院长庄潮向与会媒体记者介绍了有关情况。
自主创新--对
法院工作提出更高要求
庄潮透露,近年来,全市
法院按照国务院《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最高
法院《"三五"改革纲要》的要求,对知识产权
审判机制改革进行了深入的探索,取得了明显成效,积累了成功的经验。
市第五次党代会明确提出了"努力当好科学发展排头兵,加快建设现代化国际化先进城市"的目标,将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作为今后5年工作的主线。在前不久深圳经济特区建立30周年庆祝大会上,胡锦涛总书记发表了重要讲话,进一步明确了深圳未来发展的目标和任务,要求深圳要继续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坚持自主创新、重点跨越、支撑发展、引领未来的方针,推动经济发展从要素驱动向创新驱动转变,努力为推动科学发展探索新路。
胡锦涛总书记的重要讲话和市委的决策,把自主创新提到了极其重要的位置,也对知识产权
审判制度、工作机制、管理体制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全市
法院知识产权
审判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更好地服务我市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进自主创新的发展战略,就必须全面深化改革,争当全国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排头兵。
"三审合一"--
法院服务大局的创新举措
庄潮表示,正是基于这样的考虑,市中院通过总结几年来的试点经验和深入调研,决定在全市
法院推行知识产权
审判"三审合一"改革,整合知识产权
审判资源,优化
审判人员结构和
审判职能分工,确保知识产权案件法律适用和司法裁判标准的统一,从而进一步提高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水平。
同时,市中院总结梳理近年来全市
法院知识产权
审判情况,向全市发布知识产权
审判白皮书。这是全市
法院以实际行动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的第一项具体措施,是推动改革创新、争当全国
法院排头兵的重大部署,是全市
法院能动司法、主动服务大局的创新性举措,对我市建设国家自主创新型城市、对全市
法院工作科学发展都具有重大意义。
专设机构--统
一审理知识产权各类案件
在总结南山
法院改革试点经验、深入调研论证的基础上,市中院做出了《关于在全市
法院推行知识产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