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深圳市中级人民
法院关于在全市
法院全面推行审前调解工作的部署,市中院民四庭认真落实各项审前调解措施,积极完善审前调解工作规范。一是制订审前调解
法官和助理之间相互衔接的工作制度,明确
法官与助理以及调解
法官之间交叉调解的策略和步骤,完善工作流程规范,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二是加强审前调解人员的培训,以及时发现争点和促进当事人形成调解意愿为目标,着重规范接待和调解工作用语、接洽方式,不断提高审前调解人员的工作能力;三是积极研究探索类型化调解的方法和措施,归纳上网文书常见案件类型,引导当事人通过同类案件形成合理的心理预期,进一步提高调解成功率;四是制作《审前调解指南》和《审前调解联系卡》,改进《审前调解情况表》,方便当事人了解审前调解工作,加强当事人与审前调解人员的工作联系,确保审前调解人员有针对性地开展调解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