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2/15
来源: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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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解工作难做,是不少
法官的感受,提高调解能力和水平,是
法官普遍关心的问题,特别是在审理婚姻家庭、民间借贷、买卖合同、交通肇事、医疗纠纷、物业纠纷、消费者权益、相邻关系等案件中,由于与民生关系最紧,直接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往往法律关系、伦理道德、心理情感相互纠缠,矛盾不易化解,
二审调解尤难。
如何在
二审调解这些民生纠纷,深圳中院民一庭唐国林
法官认为方法多种多样,关键在于接地气,做好群众工作,用“心”调解、以“情“化解。他在2010年全年结案211件,年度考核调撤率达到61.6%,其中
二审劳动争议案件调撤率为84.6%、
二审民事案件调撤率为59.2%。对调解工作,唐国林
法官总结了五点心得:
一要带着对群众的感情去调解。对
法官来说,依法作出判决不难,但调解往往要付出更多的时间和精力,如果把调解当做任务来完成,就是一项“苦差事”,很难长期坚持。要变“苦差”为“乐事”,必须不断深化对司法人民性的理论认同、情感认同和实践认同,把为群众排忧解难作为
法官的应尽之责,把对群众的感情作为履行职责的动力,解决好思想和情感支撑问题,才能真正从调解中体会到职业自豪和成就喜悦,把“调解优先”化为自觉行动。
二要接好地气甘当“平民法官”。人民
法官不是官,只是人民的一份子。一个民事
法官,在角色定位和自我认知上,要去掉
审判权的神秘光环,甘心情愿做一个平民
法官,注意以普通人的视角体会社情民情、感受世情人性,善于从日常生活中积累阅历和经验。有了自觉的“平民”意识,才能理解群众的所思所想;在面对当事人和群众时,才能避免高高在上的优势心理,平等、亲切、尊重相待,以群众认可的态度,赢得群众的认同和信任。
三要注意既解“法结”又解“心结”。民事案件要调解成功,必须首先找准争议焦点,解开当事人的“法结”。但民生案件的利益纷争中,时常交织道德情感问题,特别是那些与人身关系密切的案件,当事人为争一口气、讨个说法,往往拒绝调解。因此,必须在争议焦点上更深入一步,通过分析当事人的诉讼动机、生活现状、情绪表达等方面,从情感心理上找到矛盾产生的源头,有针对性地做好疏导,适时给迷失的当事人送上一碗心灵的鸡汤,只有解开“心结”,当事人想通了、气顺了,才能理性地看待利益,形成合理的诉讼预期,调解才可能成功。
四要用群众接受的语言有效沟通。调解的过程,就是通过沟通形成信任的过程,沟通的关键是语言。民生案件的当事人多为普通百姓,书面化专业化语言,会导致疏离感和沟通障碍,因此沟通的语言要口语化,不讲大道理,把法律、政策、利害关系、生活的道理,用通俗生动的大白话告诉当事人,从心理学的“首因效应”来讲,共同的语言有利于形成心理认同、赢得信任,开展有效深入的沟通。沟通的目的是为了形成各方接受的解决方案,本质是心理博弈的过程,适当学习心理学和博弈论知识,对提高沟通技巧很有好处。
五要走出法庭走进社会破解难题。民生案件与社会生活紧密相联,社会关系对当事人诉讼心理有很大影响。对矛盾复杂尖锐、调解难度大的案件,
法官不能满足“坐堂调解”,要放下身段、不怕麻烦,主动走出法庭,深入到基层社区去,到群众中去,到纠纷发生的现场去,充分体察社情民意,充分调动社区组织、当事人单位、亲朋好友等各方面力量,才能开阔调解思路,找准突破口,有效化解调解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