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4/08
来源: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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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在2010年广东省中级
法院综合考核中,深圳市中级人民
法院总分名列榜首。同时,由于连续4年获得先进单位
称号,深圳中院还荣立集体二等功,自建院29年来首次获得这一殊荣。
面对成绩和
荣誉,深圳中院没有沾沾自喜、停步懈怠。在收到省
法院通报的当天,深圳中院党组就召开会议,认真分析
法院工作面临的形势,查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短板,对下一步的任务作出了明确规划和部署。次日,又召开全市
法院审判管理工作会议,对深入开展“
审判管理年”活动进行部署,提出以加快建设在全省、全国具有示范效应的排头兵
法院为目标,推进
审判管理工作实现跨越式发展。
市中院党组书记、院长李华楠指出,这一殊荣是中院历届领导班子和全市
法院全体干警共同努力,奋力拼搏的结果,在分享这一来之不易成绩的同时,要冷静地认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百尺竿头、更进一步,鼓足干劲、再创佳绩,加快建设在全省、全国具有示范效应的排头兵
法院。
李华楠院长强调,开展“
审判管理年”活动,是市中院党组深思熟虑后慎重作出的重大决策,是全市
法院当前工作的客观需要,也是
法院工作长远发展的必然选择。当前,
法院工作与面临的形势和任务、与群众的期待和要求还有差距,案多人少的矛盾日益突出,统筹兼顾案件质量、效率、效果的难度不断加大,已成为制约
法院工作科学发展的“瓶颈”。要突破这一“瓶颈”,必须眼睛向内,在管理监督上想办法,通过科学有效的管理,优化司法资源和职权配置,完善
审判执行工作运行机制,严格规范
法院的司法活动和
法官的司法行为,从整体上提高司法能力和水平。
由于工作表现优异,福田区人民
法院执行局、深圳中院劳动争议
审判庭
法官汪洪、南山区人民
法院监察室主任林国儒分别荣立集体和个人一等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