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4/26
来源: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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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商报讯】(记者 包 力 通讯员 全 安)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自主创新。良好的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为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增强经济科技实力和提高核心竞争力提供强有力的支撑。在国家发展战略及深圳建设自主创新型城市的大背景下,面对知识产权保护的新需求,全市
法院加大了对知识产权保护的工作领导、贯彻
执行法律和政策的力度。
自2010年9月全面推行“三审合一”改革以来,全市
法院共受理知识产权
刑事案件124件,审结85件。2010年共受理知识产权民事案件4806件,审结4677件,同比分别增长112.75 %和 112.98 %。随着“三审合一”的推进,全市
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呈现六大特点。
特点一:
以立体保护提升整体效能
全市
法院全面推行知识产权刑事、民事、行政案件“三审合一”的
审判模式,加大知识产权刑事、行政司法保护力度,与知识产权民事司法保护形成合力,对知识产权形成全方位的立体保护,提升了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整体效能。
特点二:
以亮点保护促进服务大局
专利、商标、著作权、垄断和不正当竞争等方面知识产权案件的
审判工作,是知识产权
审判服务于科技进步、激励自主创新和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不可替代的亮点工作。全市
法院不断发挥着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主导作用,审结了大量的知识产权案件,既最终解决了当事人之间的纠纷,又确立了相关公众的行为准则和企业竞争模式的合法性,规范了市场秩序和维护公平竞争,引导行业和产业的发展方向,促进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特点三:
以优化保护实现执法统一
根据知识产权
审判技术性、专业性强和国际影响大、社会关注多等特点,市中院及各区院党组重视
法官队伍建设,市中院知识产权庭被授予“优秀示范处室”及“党建工作示范点”
称号,庭领导被授予“科学发展带头人”
称号,2名知识产权
法官被授予“全省
法院审判业务专家”
称号,充分展示了知识产权
法官的良好职业素养。坚持以执法
办案为第一要务,统一判案思路、统一法律尺度、统一
量刑上的平衡,进一步降低维权成本和提高侵权代价,不断提升知识产权
审判质量与效率,确保知识产权案件司法公正和统一。
特点四:
以重点保护推动创新务求实效
强化知识产权刑事司法的重拳地位与威力,强化公、检、法机关的协调配合,依法积极配合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活动,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刑事司法保护的职能作用,依法运用各种刑事制裁措施,加大对涉及知识产权侵权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坚决遏制与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的犯罪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