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07/14
来源: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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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不断加强人民
法院的自身建设,进一步树立我市
法院和广大
法官的良好形象,根据最高人民
法院的部署和省高院要求,深圳中院结合我市
法院实际,决定从今年6月起至年底在全市两级
法院广泛开展"司法公正树形象"活动,并制定了实施方案,对活动的开展进行了具体部署。
市中院要求两级
法院紧密结合
审判工作实际,在总结成绩和经验的基础上,实事求是地分析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重点排查违法违纪问题和
审判作风、工作作风、
法院和
法官形象等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活动要着力解决四个方面的问题,即实体公正方面存在的问题、程序公正方面存在的问题、
审判纪律和
审判作风方面存在的问题、在落实"为民,务实,清廉"方面存在的问题。活动共分为五个阶段进行,即:动员学习阶段(6月份)、征求意见阶段(7月份)、对照检查阶段(8月份)、建章整改阶段(9月-10月上旬)、总结提高阶段(10月中、下旬)。
市中院对此次活动的开展提出了明确的要求:一要提高认识。广大干警一定要反复学习,深刻领会,充分认识开展这项教育活动的目的、意义和要求,切实统一思想,端正态度,正确处理好
审判工作和学习教育的关系,克服厌烦情绪和应付思想,以饱满的政治热情积极投身到教育活动中去。二要加强领导。"司法公正树形象"活动要在党委领导、人大监督下开展,两级
法院领导要主动汇报,争取支持。市中院成立了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院长邓基联同志任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为领导小组成员。下设办公室(设在政治部),作为领导小组的办事机构,负责活动的具体组织协调、了解情况、交流信息、检查督促等工作。各区
法院也要成立相应的机构,保证活动顺利进行。三要突出重点。这次"司法公正树形象"活动,
法院全体人员都要积极参与,同时又要突出重点,一方面要把各级领导作为重点,发挥好领导干部的带头作用;另一方面要把
立案、
审判、
执行等部门作为重点,深入排查在廉洁自律、
审判作风、工作作风、
法院和
法官形象等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四要注重宣传。要通过各种形式,大张旗鼓地向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宣传
法院依法公正处理各类纠纷案件,落实司法为民要求、深化改革等方面的成就,宣传先进
法院和优秀
法官的先进事迹,更好地树立人民
法院和
法官的形象。五要务求实效。两级
法院要严格按照五个阶段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