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09/16
来源: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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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山区
法院在开展"司法公正树形象"活动中,认真落实司法为民的宗旨和要求,树立为民便民的司法形象。
一、创建便捷舒适的
立案环境,方便群众
立案
立案是诉讼的第一环节,是
法院面向群众的第一窗口。为了做好
立案工作,该院按照服务群众、方便群众的功能定位,改建、扩建了
立案大厅,加强
立案"窗口"的硬件设置和功能设置。安装了排队叫号
立案系统、电子显示屏幕、信访专线电话,增设了复印机、投币电话、饮水机,方便群众。设立了"咨询、查询、指引"柜台,安排专门人员值勤,为当事人提供法律咨询、程序指引、查询及案件办理进度等服务。并且强调
立案法官和工作人员作风文明、言谈礼貌,要求来访接待、总机、安保人员做到热情、耐心、细致,充分展示
法院司法文明的良好服务形象。
二、推行"十项便民措施",方便群众
立案
从方便群众出发,推行"即时
立案、双休日
立案、排队叫号
立案、当值
法官制度、预约
立案、预约信访、远程
立案、诉讼指引、诉讼风险告知制度、网上电话查询咨询"等"十项便民措施",公布预约电话、当值
法官电话、网上查询咨询的电子邮箱,确保群众能够及时
立案,获得司法救济。"十项便民措施"的推行,进一步加强了
法院与人民群众之间的联系,提高了人民群众对
法院的信任感,社会各界对此给予很好的评价,各种新闻媒体也相继作了详细的报道,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三、大力开展司法救助,切实保护弱势群体诉讼权利的平等
针对部分群众因经济困难不能及时缴诉讼费而打不起官司,从而无法通过诉讼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情况,南山区
法院制定了司法救助规定,对民事、行政案件中有充分理由证明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并经济确有困难的当事人,实行诉讼费缓交或减免。尤其是对老人、残疾人、下岗人员等追索赡养费、抚恤金,以及交通、医疗、工伤等事故的受害人要求赔偿等案件,普遍依法实行缓交或减免,使弱势群体打得起官司。今年1至8月,该院缓交诉讼费案件43宗,金额396202元;减交2宗,金额14913元;免交133宗,金额1649218元,合计共2060333元,很好地落实了司法为民的宗旨。
由著名的刑法专家、教授和刑事辩护律师共同组建。以“专业与高效”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