牛律师刑事辩护律师网推荐阅读: " />
牛律师刑事辩护团队 [点击进入团队律师网站]
合作加盟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网站地图
深圳区法院快讯刑事资讯
深圳各区法院包括罗湖、福田、南山、宝安、龙岗、盐田6个基层法院,基层法院共派出14个人民法庭。 深圳各区人民法院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接受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的监督和指导,监督和指导下级法庭的审判工作,对深圳市各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目前,霍敏任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胡鹰任福田法院院长,龙光伟任罗湖法院院长,丁建华任南山法院院长,卢成燕任盐田法院院长,闻长智任宝安法院院长,田卫东任龙岗法院院长。
当前位置:首页刑事资讯深圳区法院快讯 → 深圳法院快讯,深圳罗湖区法院宣判一冒充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
深圳法院快讯,深圳罗湖区法院宣判一冒充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官招摇撞骗案
2004/09/21   来源: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网   浏览次数:623次   
关键词:

9月13日,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被告人陆建生冒充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官招摇撞骗一案公开宣判,以被告人陆建生犯招摇撞骗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四年。 罗湖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陆建生与刘宝(另案处理)出面联系租住深圳市罗湖区某地,挂牌"预防职务犯罪公益宣传办公室广东工作组"。被告人陆建生自称常务副组长、党组成员,持伪造的工作证,并自购服装和国徽徽章,冒充人民检察院工作人员。2004年2月11日,被告人陆建生多次打电话给被害人钟某某,称自己是最高人民检察院的工作人员,掌握大量关于被害人钟某某的犯罪材料,要被害人到指定的地点接受调查,最后又向被害人提出要其交十万元的赞助款。被告人陆建生为了达到其犯罪目的,于2002年2月12日晚还纠集一伙人以检察院的名义到被害人钟某某的住处找被害人。被害人报案后,公安机关于2004年2月13日将被告人陆建生抓获归案,并缴获犯罪所用的工作证及信函。被告人陆建生对公诉机关指控其构成招摇撞骗罪无异议。 罗湖法院认为,被告人陆建生无视国家法律,冒充国家工作人员招摇撞骗,骗取他人财物,其行为构成招摇撞骗罪。遂依照《人民共和国刑法》做出上述判决。

 
 
 
 
 
 
由著名的刑法专家、教授和刑事辩护律师共同组建。以“专业与高效”打造最专业、最权威、最高效的刑事辩护律师团队。汇聚全国曾在公、检、法一线工作的知名刑事律师、刑案专家,术有专攻
分享到:
合作伙伴>>
  • 牛律师网站系列
  • 法律网站
  • 其他网站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律师推荐 | 使用协议 | 版权声明 |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网站地图
Copyright 2007-2011 www.chinalawyer.me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广东际唐律师事务所 粤ICP备12003532
建议使用1024*768以上的屏幕分辨率和6.0以上版本的IE来访问本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