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09/23
来源: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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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涉台
审判工作,充分发挥
审判职能,促进祖国统一,是人民
法院一项十分重要的政治任务。深圳中院针对全市
法院涉台案件数量较多的实际,认真贯彻市委对台工作会议精神,于近期制定出台了《关于全市
法院进一步加强涉台
审判工作的若干意见》,采取积极措施,推进全市
法院涉台
审判工作的健康发展。
(一)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涉台案件
审判协调小组。涉台案件
审判事关祖国统一的大局,政治敏感度高,为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深圳中院成立涉台案件
审判协调小组,由邓基联院长担任组长,相关
审判业务庭室负责人为小组成员,统一负责全市
法院涉台案件
审判的协调和指导工作,研究涉台案件
审判中遇到的重大问题。
(二)依法处理各类涉台纠纷,平等保护台胞、台商的合法权益。进一步强化平等观念,对包括台胞台商在内的各方当事人,坚持一视同仁、不偏不倚、公平对待,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充分保障各方当事人的诉讼权利。进一步强化公正观念,严格依照法定程序
办案,准确认定案件事实和证据,正确适用有关法律和政策,确保涉台纠纷案件处理的实体公正和程序公正。进一步强化公开观念,全面落实公开
审判制度,严守司法礼仪,规范
审判秩序,切实提高涉台案件
审判的透明度,通过公正、高效、文明的
审判和
执行活动,在依法保护广大台胞台商合法权益的同时,充分展示人民
法院的文明司法形象,增强台胞台商对人民司法的信心。
(三)严厉打击各类涉台刑事犯罪,切实保护台胞台商人身和财产安全。进一步强化大局意识,充分发挥打击职能,依法严厉打击各种严重侵犯台胞台商人身和财产安全的犯罪活动。对*抢*劫、*绑*架*勒索、杀害台胞台商等
暴力犯罪,严重侵犯台商财产、影响台商投资企业生产经营的犯罪,有重大社会影响的大案要案,认真组织力量,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快审快结,依法从重打击,组织公开宣判,及时震慑犯罪。
(四)积极延伸职能,为台胞台商在深工作、生活提供法律服务。进一步强化服务意识,结合我市涉台纠纷实际,积极对台胞台商开展法律服务。加强涉台案件的诉讼指导,针对部分台胞台商对法律不熟悉、对诉讼程序不了解的情况,通过发放诉讼须知、举证指引等资料,开展诉讼咨询,帮助台胞台商正确行使诉讼权利,避免诉讼风险,减少不必要的经济损失。结合案件
审判积极开展法制宣传,使台胞台商更加了解国家的对台政策,了解国家法律,为台胞台商在深工作和生活创造良好的文明法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