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01/20
来源: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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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9日上午,省
法院在深圳隆重召开授予宝安区
法院法官钟志坚同志一等功表彰大会。省
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李毅峰,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许达雄,政治部副主任聂式恢,深圳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庄礼祥,市文明办公室主任段亚兵,宝安区委副书记廖建新及深圳两级
法院干警出席了会议。表彰大会由深圳市中级
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邓基联主持。会上,省
法院政治部主任许达雄宣读了广东省高级
法院《关于给予钟志坚同志记一等功的决定》,省
法院副院长李毅峰向钟志坚同志颁发了一等功证书和奖章,宝安区
法院院长郝丽雅介绍了钟志坚同志先进事迹,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庄礼祥和省
法院副院长李毅峰分别作了重要讲话。
宝安区
法院院长郝丽雅在介绍钟志坚同志先进事迹中说,钟志坚同志是1992年8月调到宝安
法院的,在
法院历任书记员、助审员、
审判员、政治处副主任,病倒时是在院监察室主任的岗位上。在
法院工作13年来,他凭着对党的事业的无限忠诚,凭着对
审判事业的执着追求,始终牢记司法为民的宗旨,埋头苦干,干一行爱一行,以一个
法官的忠诚维护着法律的天平。即使身患重病,仍然把
法官的职责和
法院的工作摆在首位,顽强拼搏、忘我工作。无论是在
审判岗位上,还是在综合部门;无论是做普通
法官,还是当中层领导,他都始终保持着党员干部应有的进取精神和革命情怀。志坚同志一直奋战在
审判一线,而较长时间又是在搞刑事
审判。他忠于法律,严守公正。
办案中,他牢牢地把铁案意识刻在脑海中,并付诸行动。在他从事
审判工作以来所审理的1286件案件中,没有一件错案,没有枉判一个人。他不仅注重
审判质量,还十分注重
审判效率,对所承办的案件从不拖延。从1996年到2002年他连续七年在刑事
审判庭结案第一,创造了四年"全院结案第一",三年审结案数位居全院前三名的
审判记录。志坚同志工作处处争先,但在